第十章
(1/5)《刁欢》 / 舞夜
一年後靖亲王府竹泉馆
又到五月时节。天正降著绵雨,庆欢将身子搭在窗边,静聆霏霏斜斜的白细雨丝叮当打响琉璃瓦,凝视弹下的水珠颤动檐不羞怯的绿叶红花。
「格格,车马和您要送媛格格的贺仪都备好了,现在就要出发吗?」贴身侍婢糖儿轻声把主子的心神从雨景拉回房内。
「嗯。」庆欢淡应一声。
糖儿细看格格静止不动的模样;黛眉弯弯,一双秋水晶澄漾波,浓密的扇睫微微翕动,鼻子自眉心完美地延伸而下,一张毋需赘点胭脂即嫣红珠亮的菱嘴儿,香腮细致粉嫩,形状恰好合度的瓜子脸……即便少了笑容,也无损主子可谓京城第一的清丽娇艳。
「格格要换衣裳吗?」
望入镜中一身月牙白丝绸旗服,庆欢摇头,「这样就行了。走吧。」
「喳。」糖儿早有心理准备。
格格连穿衣裳的习x都不同了。从前格格最喜欢用华丽的新衣裳和人争奇斗艳,现在却偏好素净淡粉装扮。朴素的打扮,反使格格比一般千金小姐更出尘脱俗,飘逸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十八岁的格格,更增添了说不出的妩媚风华,令人满心赞叹,想媒聘格格的王孙公子可多如过江之鲫哩!不知最後会是哪位雀屏中选,成为老王爷的东床怏婿?
唯一确定的是,靖王爷绝对舍不得把女儿远嫁。 姑爷该也是京城人士吧?
出了竹泉馆,四婢跟随主子身後缓步回廊,甜儿想起,「格格,听说这回媛格格生辰,连媛格格的未婚夫也回京了,似乎准备要办喜事了哪!」
「哦?」难得的喜事一桩,庆欢瑰唇微弯起。「她的未婚夫!我如果没记错,该叫济尔罕是吧?」济尔罕也是在京城长大的蒙古人,兴许他认识达尔汉呢?
达尔汉……现在如何?她眸心一黯,暗自苦笑。何必多想?那男人合该正左拥右抱、携美女乘骑出游,一如往昔对待她那般吧?或者……他已经成婚?
去年长途奔波回到北京王府,她立即转往杭州三哥家去替王府「圆谎」,并在那里疗伤、调养了一年。在六哥悉心调理、复健下,她背上的疤痕已缩得细小平淡,臂膀也恢复活动力,整个人不仅盈润许多,甚至沾染几许江南风情,举手投足多了似水柔媚;人,更美了。
但,她一点也不开心。她无心在意自己的外貌,因为真正该欣赏的人早已不在身边,点不点胭脂、穿不穿新衣,都无所谓。
她已尝尽人生的离合悲欢,格格尊荣的生涯对现在的她,不过是一场虚无的繁华梦,她更期待的是一份更真实的情感归属碍…
来到怡沁郡王府,德媛已在房内等待,欣喜相迎。许久未见,两个女儿家又是一堆体己话忙著告诉对方;唯一不能说的,只有娇人儿那段埋藏心底的过往情事。
「格格、格格,不好了!」庆欢的贴身婢之一糕儿,急急忙忙跑来打断了主子们的叙谈。「达尔汉不见了!」
闻讯,庆欢和德媛异口同声惊呼:「什麽?!」
「达尔汉?」德媛惊诧地看向好友。
庆欢勉强一笑,「是我养的小猫。」
从蒙古日来,她仅带走雪球兔子为纪念,因为兔子身上有她和达尔汉的许多回忆。不料或许是因为不能接受气候转变,甫到京城,兔子就短命的死於水土不服。她为此伤心垂泪多日,六哥又给她找来了只小猫,她於是以此为替代,且为它取了自己最喜爱的名字。
她又焦急质问:「糕儿,我不是把它交给你照顾吗?怎麽会不见?」
糕儿把全身的皮绷紧,低低嗫嚅:「我也不知道……本来好好地抱著的,谁知它忽然跳下地,钻进树丛里,就不见影了……」
「怎麽这样呢?快!叫其他人快去找,我也去找。德媛,先不陪你了。」话完,她匆匆跑出了房间。
远眺她匆忙的背影,德媛怔怔自语:「那麽巧,欢欢的猫也叫达尔汉呀……」
☆☆☆
凉亭下,石桌旁,达尔汉端坐著,瞬也不瞬地观看雨景。
满天y暗乌云,冷风夹带雨丝,雨声淅潇细碎,一人身处其中有种莫名的凄凉感,就连他这麽个男子汉,也望雨望得戚戚焉,无怪乎诗人总把愁情诉诸雨泪。
借问江潮与海水,何似君情与妾心?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
一年多了,他不得不承认,对猫儿的情,是他命中的劫数。
他要自己很快忘掉她,但显然纯属逞强的妄想。伊人倩影总每每在他欲刻意剔除时,在心版镶嵌得更深、更密,教他记忆更加清晰,痛得不敢再碰。
他以为热情的女人可以让自己忘怀情殇,但,他又错了。心头盘据不去的身影,让他一年不曾和别的女人欢好。
因为他会回味起往昔进入帐包时,他的猫儿总是优雅地静望过来,投给他一记翩盈笑靥,而笑花会在空气中绽放怡悦的芬芳,舒适得教人能抛尽所有烦忧。而现在身边那些女人迎接他的模样,却像极了发情的母狗,净往他身上闻嗅,巴不得马上让他的yù_wàng强而有力地贯穿,当真令他烦透厌透。
当美好的欢爱变成无聊的rou体劳动时,禁欲,其实不难。一年不就这样过去了吗?他甚至怀疑体内的激情因子可能已经死尽,再也燃烧不起来。
没有人知道,他这个被传颂遍了蒙古草原的传奇英雄,其实是个无可救药的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