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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他在看着你 / 春韭


上一句,你们就当作没看见。

☆、r 17

他们讳莫如深。

从第一步跨进这个种满蔷薇的花园开始,讳莫如深的气氛就已经如影随形。在她和乔伊来到这里之前,只有警司在说话,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只有他们几个在说话。

尽管这外面至少有七个警察。

难以理解的燃烧方式,灵异事件一般的死亡现场。

人烧成了灰,底下的木头凳子却基本完好。这是案件里最诡异的一项,但刘易斯他们明显避开了这个话题。

他们不愿谈,这可以理解,因为这太像一个宗教性的自.焚。

甚至自.焚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这种只能在鬼故事中出现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

“如果你的破案游戏玩得差不多了,我们接下来立刻去进行审讯,那才是你的工作,如果你能争取一个小时搞定,那么……”

乔伊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手里还捧着那本雕花笔记本,一句话毁掉犯罪现场的凝重气氛:

“我们还能赶上下午一点去亚历山大机场的飞机。”

李文森又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几步:

“不,我不要在一个小时里搞定。”

刘易斯体贴地接到:“的确,一个小时太强人所难了,这么一个案子,一星期甚至一个月都是有可能的。”

“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她在客厅地板上一寸一寸地看过去,眉头慢慢皱起来,嘴里却说:

“这么久才有这么一个有点意思的案子,一个小时我还没有享受到猫捉老鼠的乐趣呢,搞定了多可惜。”

刘易斯:“……”

乔伊撇过头,不在看她相当熟稔地编造瞎话。

客厅里每一寸地板她都看过去了,没有发现其它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可她就是觉得,她漏掉了什么。

“你说得对,这些细节用来询问证人够了,我又不是侦探。”

李文森用手机把地上的骸骨,以及房间里每个方向都拍了一张照片。

她转身朝向乔伊,刚想说“乔,我们走吧”,却忽然止住了话头。

顿了一会儿,她眯起眼睛:

“乔伊,你……”

乔伊扬了扬眉毛:

“哦,我讨厌欲言又止。”

“我没有欲言又止,我只是在组织语言。”

“人类可以边表达边组织语言,显然你这个功能不太好使。”

“你手边的餐桌没有抽屉,你旁边没有书架,沙发在我们走进来时我特意看过,是空的,而你从坐下来以后,就没有再动过。”

她没有理会他调侃她的话,慢慢眯起眼睛:

“那么,你手里的那本笔记本,是从哪里来的?”

……

心理学上的知觉盲点。

越是显而易见的错误,越是容易被人忽视。

比如在基督教的各种仪式中,最重要的就是弥撒,一个“吃掉神”的古老习惯,由神父将圣杯里,象征耶稣鲜血的水分给众教徒——圣杯只有一个。

但是在列奥纳多-达-芬奇绘制的《最后的晚餐》里,圣杯出现了十多次,耶稣的每一个门徒手上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列奥纳多故意隐藏的谜题。

但令人吃惊的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到现在,几百年了,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并没有几个,至少,这个毫无遮掩的小把戏并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关注。

——盲点。

乔伊堂而皇之地捧着一本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上的笔记本,本来这是极容易发现的问题,但是由于他太坦然了,她反而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这本笔记本吗?我从沙发垫下抽出来的。”

他迅速把本子合拢,站起来,背对着她把本子塞回绣花的垫子下:

“只是一些关于玫瑰花、月亮、神和宇宙的随笔,还有一些明显出自女人手笔的矫情的诗篇,一本日记罢了,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乔。”

李文森拉开一条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来:

“你一直假装翻阅那本日记本,是因为你想利用我和刘易斯知觉上的盲点,让你大大方方地把这本日记本拿走。”

蹲在地上的警察:“其实还有我,这个房间里一直有四个人……如果你们有谁在意的话。”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乔伊不置可否:

“以这个笔记本的体积,我完全可以把它藏在大衣里带走。”

刘易斯走到李文森身后:

“大概因为私自把案发现场的东西带走,是违法的,而门口我们已经安装了临时摄像头,如果您光明正大把笔记本带走,又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警方就没有证据表明你是未经许可带走的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