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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七零吃货军嫂 / 乐蜀


又是一个军嫂,是个已经结婚有孩子的女人,他的有意思一开始就是错的,就是不能被人接受的。

出了这件事,丁小甜才头一次仔细地回想起李志文这个人,从他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眼前,一直到最近一次他帮忙替自己从水井里面打水。印象里的他,高瘦白皙,斯文有礼。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让人一眼望不到底,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还帮过丁小甜一些忙。

丁小甜对李志文的印象要比潘晋原好,至少她认为他是个温和斯文无害的男人。

反正出了这件事之后,她没法再在娘家住下去,李志文估计也没法再在丁家老屋住下去了吧。

回到自己屋里之前,她对丁建军说:“李志文的医药费我来出吧,都是因为我,你才动手打他的。大嫂要是知道你要拿钱去给李志文付医药费,肯定又要跟你吵架的。”

李志文这次被打破了头,夏队长说要住院四五天,医药费都要十多块钱。

眼看没多久就要过年了,生产队算了公分后分粮食和钱,丁建军和老婆以及加上丁建国,除了粮食外,怕是只有二十多元钱。要是拿出十多块去付李志文的医药费,丁建军这一家人的年就过不好了。

丁小甜这么一提,丁建军才后知后觉地想到这一茬。

他想说不用丁小甜给钱,是他打得人,他会负责。

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

低下头,他很不好意思地对丁小甜说:“二妹,对不起,我太冲动了,我惹了麻烦,最后却要你来承担。”

丁小甜无奈地一笑:“大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好在,你这次没有受伤,不然我可要负担双份儿的医药费啊。这样,大哥,我这就给你十五元钱以及二十个鸡蛋,过四五天,你去公社卫生院支付李志文的医药费,顺便把二十个鸡蛋给他,让他吃了补补身体。这些你都不要说是我给的,就说是你的意思吧。”

丁建军不解地问:“他做出那种恶心的事情,你还给他鸡蛋吃?”

丁小甜说:“本来是该大哥拿鸡蛋给他吃的,我替你拿了,免得大嫂念叨,不好吗?不管怎么说,李志文受伤了,流了很多血。”

如果她不是重生的丁老太,她也会爱憎分明,像她大哥一样。

在这个年纪,这个年代,三观跟周围的人一致。

但是多出来几十年,这让她看人也好,看事也好,都多了几分豁达和宽容,比周围的“年轻人”们想得要通透一些。

在她大哥打李志文这件事里,她大哥出于对妹妹的爱护,做的事情没有错。

李志文怀揣着某种不可说的心思接近自己,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收走了她的一条花布内裤,感觉他有点儿猥琐,他被狠揍了一顿,又有点儿可怜。你说他犯罪了吗,也没有。或许犯了错,只是或许而已。

丁建军拿着妹妹丁小甜给的十五元钱,还有二十个鸡蛋回去了。

丁小甜吃完晚饭之后,去焦大娘家一趟,特意问她,是不是她真看见了李志文收走了自己的花布内裤。

没想到焦大娘否认,她说:“我们家晾衣服的地方跟你们家离得挺远,我没事干,到你家晾衣服的那块儿去干嘛?再说了,谁知道你们家附近几根绳子上挂的衣服里面,那条花布内裤是你的。”

如果不是焦大娘看见并且说出去的,那么是谁看见,又在村里传开的呢。

大哥说李志文狡辩收错了衣服,可见李志文的确是收走了自己的花布内裤,不然他就会说不是他收的,不知道那条花布内裤怎么会跑到他包里了。

这样的话,就是说看见他收走自己花布内裤的另外有人,而且这个人还把看见的事情说给了别人听,特意加上是焦大娘看见的,传到大哥耳朵里,大哥立刻就相信了流言的真实性。

由此推断,看见李志文收走自己花布内裤并且去村里传话的人,对于大哥的脾气很了解,知道怎么样传话大哥才会相信,并且立即采取行动去打李志文。

那么这个传话的人对于李志文一定是带有敌意的,希望他被打。

对李志文有敌意的人又会是谁呢?

丁小甜带着一脑子的问题回了屋,晚上洗漱了,上床哄着女儿睡觉后,还翻来翻去好半天,力图找出谁是那个对李志文有敌意,又了解大哥脾气的人。

想来想去,她觉得只有丁家的人才最符合条件。

四弟丁建国,三妹丁小兰,母亲唐玉香,大嫂李珍月,他们都有可能。

最有可能的就是四弟和三妹,他们考虑事情要简单些,没考虑到大哥打伤了李志文要付医药费,没考虑到大哥打了李志文,反而让村民们相信流言,让自己的丈夫很容易就听到那些流言,会起疑心,会让自己离开娘家回婆家去。

不过,她本来也答应了丈夫,等他回来探亲,就跟它一起回婆家去的。

这件事发生了,唯一不好的就是,本来正常回婆家,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成是闹出了丑闻才回婆家的。以后面对一些流言蜚语,她要费神跟人家争辩了。

这些她都不怕,就怕丈夫一根筋,也跟着别人一起怀疑自己,她会难过。

因此,她决定等到丈夫一回来,就跟他主动说这件事,不要让他从别人的嘴里听到一些加油添醋的流言。

第二天,丁小兰从公社卫生院回来,丁小甜去问她,李志文的伤怎么样。

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