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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七零吃货军嫂 / 乐蜀


好好做个炒田鸡吃。

她打算多捉几只田鸡,再配点菜,顺便把大哥大嫂和母亲都请来吃饭。

回娘家差不多半个月了,正是有他们的帮助,才让她在娘家这边心情很好,日子也过得安稳。

丁小甜就想请他们好好吃一顿。

再说了,丈夫寄了钱来,这也让丁小甜觉得自己请娘家人吃个炒田鸡完全吃得起。

顶多也就是多煮点儿饭,多出一斤多米。

更何况现在她手里有两百多个鸡蛋,两个鸡蛋就可以换一斤米,就算不用丈夫寄来的钱买米,她也能够换足够的米吃。

丁小甜决定了后天晚上吃炒田鸡之后,又去看了看她种的丝瓜和苦瓜,还有西瓜等。

丝瓜和苦瓜长了约有一根筷子长,也是青绿青绿的,很有生机的样子。

至于西瓜,长得跟南瓜查不多大,按照这种趋势长下去,丁小甜预计一个星期之后,就可以吃西瓜了。

她数了数,西瓜的藤蔓上接了十几个小西瓜,到时候可以让全家人都吃饱西瓜了。

当然,她不会说这些西瓜是自己种的,而是在公社的集体瓜果店买的。

蹲在田边看了一会儿自己种植的这些农作物,丁小甜心满意地拎了随身空间水壶里的温水出去洗头和洗澡,然后擦干头发,坐下来给何忠灿再次写了一封信。

信里面她告诉他,自己已经收到他寄来的钱了。

另外,他爸妈和二哥四妹到丁家来了一趟,说是他叫他们来接自己回去的。

她在信里向他解释了下自己为什么暂时不愿意回去的原因,那就是回到何家,比从丁家去光荣公社小学更远。这都不说了,回去之后,那边生产队的队长能借自行车给自己骑着去学校代课吗?

显然不太可能,因为黄队长跟何家并没有什么交情。

如果没有自行车,就不能去公社小学代课了,就会失去这个工作,少收入三十一块钱。

所以,她暂时不能回何家,只能让他和公婆等人失望了。

还是那句话,她想等到丈夫回家探亲的时候再跟他一起回去。

那时候,去公社代课也告一段落,钱也挣了,回家去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惜的了。

在信的最后,她说希望丈夫能够理解自己,像他说的那样,站在自己这边,一直都能支持自己。

写完了信,丁小甜把自己上次从公社邮局□□点买回来的信封和邮票拿出来,把信折好装了进去。

信封上写上丈夫部队所在的番号和地址,找来自己调制的放在“冰箱”冷藏的面糊,在信封口子上抹了抹,把封口沾上。

丁小甜把信放桌上,吹灭油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起来把早晨的日常干完,丁小甜骑着从队部借的自行车去了公社小学代课,顺便把昨晚写好的信丢尽了公社邮局代|办点的绿色大邮筒里面。

课间休息时,她悄悄问办公室里的老师有没有日用品票,她想要买个电筒,买几节电池,她可以用鸡蛋跟她们换。

恰好那位马老师有,就在她的办公室抽屉里,是前几天才发的,还没拿回家去。

丁小甜跟马老师说定,今天先拿了她的票,明天给她拿十个鸡蛋来换。

马老师同意了,把票先给了丁小甜。

半天下来也没什么事情,丁小甜在学校食堂吃完中午饭之后,就骑着车去了供销社,用马老师给的票,加上自己给的一块二毛钱,买了一个手电筒,还有四节电池。

在供销社里试用了下手电筒,开关灵活,灯泡也亮,丁小甜拿上手电筒和电池骑车回家了。

其实,丁小甜买电筒也不是只想拿着去照田鸡,而是农村里没电,晚上有个电筒,不管是起夜还是出个门要方便些。

丁小甜回到娘家之后,晚上还从来没有出过门呢。

但是说不准以后她就有晚上出门的时候,未雨绸缪,也并非不好。

回到前进村,她先去队部还了车,才去母亲那里把秀琳接回去。

下午下工后,丁小甜做了晚饭吃了,丁小兰和丁建国在新屋那边吃了饭回来,丁小甜就去找到他们。

她让丁小兰今天晚上带着秀琳一下,她要跟老四去照田鸡。

“照田鸡?”丁建国一听就高兴地蹦起来了,连说,“好!好!好!我们等天黑就去!”

丁小兰却想跟着他们一起去,她说:“要不我背着秀琳,跟你们一起去好不好?秀琳跟我不太熟,我怕你们太晚了回来,我哄不住她,她要哭。再说了,我也想去玩!”

当时,村里的年轻人晚上结伴去知青点看电影,还有夏天的晚上去照田鸡,算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娱乐活动。

因此丁小兰一听就说她也很想去。

“这”丁小甜有些犹豫。

“二姐,就让小兰和秀琳都去嘛,秀琳看到照田鸡也会觉得很好玩的,这比留着她在家里好多了。说不定等她长大了,她会想起小时候跟着妈妈,舅舅和姨姨一起去照田鸡的事情呢!”丁建国在一旁恳求说。

丁小甜比较认可在孩子小时候要尽量陪伴孩子,一起做一些游戏或者有趣的事情。

照田鸡大概算得上有趣的事情吧。

“好吧!那小兰和秀琳也去,只不过,小兰你要背好秀琳,注意脚下,不要摔跤了。”丁小甜叮嘱道。

丁小兰笑着接话:“二姐,我的眼睛可是很好,晚上也能看得清楚路。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