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7

(1/1)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 / 不言归


扰人清静。”

林夕:“……”

突然,有点……小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大佬:她昏迷了七天,刚刚死里逃生。

林小夕:坏了,大佬的意思是不是“她刚好没多久,有点任性你稍微忍忍”?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冷酷无情无理取闹!大佬你听我解释!

叶大佬:(冷酷无情无理取闹.j)所以你给我滚。

林小夕:……

…………

………………

(*/w\*)开、开心……!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末日救赎(二十一)

罗怀云失魂落魄地回了自己居住的宅邸,她的脑海里一时掠过林夕冷漠的面容,一会儿又掠过自己最后看见的场景,心中思绪纷扰,不得安宁。

她想到自己和林夕的初遇,那时候的林夕,就和现在一模一样,冷漠、沉静,像沉浸在无边夜色中兀自闪亮的辰星,不为他人的目光而忧扰,活得我行我素,自在无比。那时候的林夕,沉默寡言,不喜交际,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缘很差劲,却不知道班上很多人因为她这份异于同龄人的稳重,想要接近她却又不得其法。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瞳孔深深地眺望窗外——那时候的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有故事的美,但是下意识地崇拜这样个性的女孩。

“想跟林夕做朋友啊。”刚刚转校的罗怀云听见有人懊丧而又不甘心地嘟囔着,似乎只要得到那个女孩一个清浅的笑靥,都能让他们开心很久很久。

毕竟,她是那样的特别。

罗怀云嫉妒,嫉妒却又忍不住扬起了微笑,因为她在林夕的身上看见的捷径,看见了让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接近。只要她能成为林夕的朋友,她就能顺理成章地也成为班上“特别”的人,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能和林夕做朋友,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之后,罗怀云接近她,讨好她,做出小心翼翼委曲求全的姿态。让罗怀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看似冷淡不好接触的女孩实际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近人情,她只是慢热而不懂主动,但是却从不拒绝别人的靠近。

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烛灯,不管你离开还是靠近,她都兀自明亮地站在原地,自得其乐,闲情逸趣。

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罗怀云终于知道,为什么孩子们会以成为林夕的朋友为荣了。因为这个女孩有着厚重的心墙,没有门,你不得其入,只能一遍遍地拿着钥匙叩着布满青苔的石墙,等着她从那鲜花着锦的院子里探出头来,给予你一个眼神,亦或是一朵鲜花——人们爱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给予的独一无二。那会让你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你能那样鲜明的感觉到,她对你,跟对别人时,完全不一样。

习惯性评估得失的罗怀云,第一次因为这种对特别的渴望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标。

她一遍遍地叩着墙,贪婪而又不知足地试图从那人的身上汲取更多的不同,她想要享受对方给予的特殊待遇,也想知道她包容的底线在哪。她忘了自己想要成为人上人的愿望,毕竟成为一群愚者瞩目的焦点,又怎有成为林夕心中特别的那一个来得让人满足呢?她是这么想的,一时间迷失了自己,直到她被人堵在洗手间,兜头泼了满头满脸的水,听见那些人气急败坏的怒骂,警告她不要再靠近林夕时,她突然间就清醒了。

她糊涂了,在别人的眼里,她都还未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林夕又怎会将她当做同类人呢?

只能先往上爬。

她浑身湿哒哒地坐在洗手间地板上,低垂着头颅,眼神冷得几乎要滴出毒液来。

就在那时,一件带着余温的校服外套兜头罩了下来,驱散了她眼里的冷意。罗怀云抬起头,却只看见林夕那张略显淡漠的脸,她擦干了她脸上的水,牵着她的手离开了学校,买了一杯温热的奶茶塞进她的手里,一路牵着她的手回了家。

“以后上学放学,你都跟着我。”

围墙篱笆后,那个最特别的小姑娘从墙头上探出了脑袋,伸出手,递给了她一支娇艳欲滴的鲜花。

……

罗怀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林夕的心墙也曾经悄无声息地为她开了一扇门扉,她本来是能进去的,却偏偏错过了。

她想起自己离开重症病房时最后看见的景象,那个一身军装的男人脱下了雪白的手套,探了探林夕的额头。

他无名指上的银戒,光辉闪亮,刺得罗怀云眼睛生疼,几乎要忍不住当场失态了。

她知道林夕有一枚好看的银戒,款式简单,却像天边的星辰的一样璀璨。只要放在有光的地方,那枚戒指就会流转潋滟着星月的辉光,有着世界上最美的银芒。罗怀云之所以会记得这枚戒指,是因为她跟林夕感情最要好的阶段,曾经向林夕索要过这枚精致的银戒。那时候的她已经在林夕身上得到了许多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以林夕对她一贯的包容以及无言的宠溺,她也没想过林夕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