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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 / 不言归


的实在不少,而因为各种原因被耽搁从而走不掉的市民更多,大部分都躲在家中不敢动弹,等待着政-府再次派出接应的部队。

政-府的确会派出接应的部队,但是绝对不是现在,至少要等两到三天,如果食物储备不足,多半会饿死很大一批人了。

林夕将床单撕成条状接在一起,从五层楼高的阳台上丢了下去,她握紧了背包的肩带,很快就听见了门外传来窸窸窣窣撬锁的声响。

林夕的神情淡了下来,她知道撬锁的人是谁,也知道对方想做什么——这也是催促着她赶紧离开这里的原因之一,毕竟身在末世,秩序与道德崩坏,谁也不知道人类为了活下去能做到什么地步。她那天背着沉重的背包冲进公寓楼也没有刻意遮掩,被人看到也是正常的。邻居那一家子不是好相与的人,儿子更是个社会混混,家里储存的食物再多,也不够一家三口吃多久,会对她一介孤女下手,不过是迟早的事。

——你想活,我也想活,那各凭手段便是。

林夕倏地收紧了手指上缠绕的被单,翻身往栏杆外一跃,隔着手套,床单拧成的绳索飞快地从掌心滑了出去,林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

为了防止战斗中出现差错,林夕一头柔顺的长发已经被绞成了干爽的碎发。她打扮得像个偷偷出行的明星,手里紧握着唐刀。这柄唐刀是她从一家古董店里淘来的,因为刀刃雪亮仿佛高仿制品,所以林夕也没花多少钱。这个世道危机重重,政-府也不再禁止枪支刀具,所以林夕一直将唐刀藏在了宿舍里。

唐刀是林夕身陷囫囵之后活下去的底气,她必须尽快适应这个末世。

林夕提着刀,义无反顾地对上了一只落单的丧尸。

她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家长送去了寄宿学校,每年只有放长假的时候才能回家里待一段时间。一个人生活总是要学会独立自主、打理家务,林夕有锻炼身体的习惯,做事也利索,力量远超同龄的女孩子。一刀砍出去的时候偏了偏刀锋,刻意避开了鲜血喷溅出来的路线,做得非常干净漂亮。

杀了丧尸之后,林夕从怀里摸出一盒火柴,擦亮丢下,看着丧尸的尸体无风自燃,心底很是平静。

这是避免丧尸病毒传染的一种手段,这种病毒虽然可憎,但是高温却能将他们灭杀,而丧尸也格外易燃,很快,尸体和鲜血就都被烧成了黑灰。林夕拿着唐刀在灰烬里翻搅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政-府广播里提到过的“脑液结晶”,只能放弃。听说末世来临之后,一万个普通人里有一个人会幸运地成为的“先行者”,拥有超乎想象的能力,不知道是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可以掌控风雨雷电,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先行者”这个说法是从国外最先流传进来的,听说是根据“红皇后假说”中的进化论“在这个国度中,必须不停地奔跑,才能使你保持在原地”而来的。外国的科研人员认为这一场浩劫是生物界的一种优胜劣汰,因为人口趋向于饱满,世界已经承担不起,所以开启了一种自主“净化”的模式。

不过林夕只当这是人类的妄想罢了,毕竟她所在的城市也有百万人口,怎么不见有一两个“先行者”冒出头来?

林夕陆陆续续又砍了几只丧尸,确定自己已经能适应之后,就朝着林霞留下的路线找了过去,决定在途中经过的超市里摸点口粮。

而林夕也没有注意到,在她扫荡了这一街角的几只丧尸之后,公寓楼里陆陆续续地走出了几人,包袱款款,默默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林小夕:(我的金手指呢?我的金手指呢?别人家的孩子都有随身空间双系异能前世记忆高智商大脑以及强大痴情无所不能的男主角,我的呢?我的呢?

兔叽:爱过。(良心不仅不痛甚至还反手把闺女的大佬给藏了起来.j)

第一百六十四章 末日救赎(二)

林夕不是没察觉到自己身后跟了人,只是因为感觉不到那些人的恶意,她才选择袖手不管。

但是也因为身后有人跟着,林夕是不敢再对丧尸下手了,万一她在跟丧尸搏斗的过程中有人在背后阴自己一把,那真是死得不明不白冤屈至极。她一路小跑地钻进了一家便利店里,在一片狼藉的货架上摸了一些能吃能用的东西,还顺手摸了几个打火机。

林夕在便利店里待了一小会儿,看见有人陆陆续续地进来之后,她才从后门夺路而逃。不管怎么说,她不放心将后背交给陌生人,她检查过这家超市,里面没有丧尸,可供躲藏隐匿的安全地带不少,食物也还算是富足,将铁门一关也能隔绝丧尸,应该足够那些人撑到政-府的救援部队到来为止了。确定了周遭环境安全之后,林夕就飞快地跑路了,她不知道那些人跟在她背后是为了什么,但是她眼下也只能顾得了自己了。

林夕不会开车,路边四处乱丢的车辆对她来说也派不上用场,最终还是找到了一辆自行车,在街上慢悠悠地骑了起来。

虽然前路漫漫不知有何艰险与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