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1/1)山村三春 / 小野


客,也来到香港。

我因为心里终放不下小芳,在八三年拜托红梅回去探探小芳的情况,红梅果然念着

旧情去了一趟,回来大吐苦水,要我报答她!(别再问我报答什麽啦!)

原来事隔十年,山村还没有公路,红梅在县城找到那大叔,由他的儿子带路翻山越

岭进去,果然见到小芳,她更加成熟美丽,依然是当地的打扮,红梅拿出我捎去的钱给

他,但她不要,说没有用。

但小芳对红梅头上的发夹很感兴趣,结果红梅差不多把身上所有的饰物都留下来给

她,红梅问小芳恨不恨我,小芳道:“村长说,你们城里人毕竟是来做客的!”

红梅去找过树根,树根告诉她说:“除了风情,小芳仍是山村最美丽的女人!”

因为天黑不能出山,树根热情地留红梅在他家过了一夜。

我笑着问道:“有没有招待客人呢?”

红梅白了我一眼说道:“老规矩,春枝陪带我去的那个小伙子睡觉。”

“那你呢?”我又追问。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这个醋就不应该叫我去呀!”红梅骚笑,媚目含春!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习惯!”

“有什麽不习惯,比以前还刺激!”

听红梅这麽说,我也比较放心。

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间红梅曾经表示要把小芳接来深圳,但是这是没用的,柔柔

认为我根本不需要申请“回乡证”!

这精明的女人!我和红梅联络也是只敢用行动电话的。

r兄以及那位身在中国大陆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网友,我知道你们很同

情小芳,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最近,我有想过再通过红梅去替小芳办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请需时,看来我是

来不及把那久别重逢的经过写在这里了!

水龙吟兄阅文後,慨叹三春感情,不辞而别,未免太薄情寡义!

唉!须知□外无□,□内有派,那时走个後门儿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

到出国证,总是成行未定,一有证件在手,犹惊事有变故,人人都第一时间抢闸跳过深

圳河,正所谓鲤鱼脱出金钩钓……

有人迟了两小时出境而在海关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入境丧失居留权,现实如此,

怎不教人如惊弓之鸟,本来我亦不懂这些,但家姐知情,催我怆惶而逃!

我已经透露出不该透露的私隐了,知情者请别勒索我,我没钱,我老婆柔柔才有!

绑架柔柔?

谢谢!那我就会去办理“回乡证”。

尽管睡在软软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点硬又不太硬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话莫提了!

或者山川灵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鱼得水!

愿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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