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1/2)REMIX(混音人生) / 孙黯少年黯


因为我的腿站得不直,身高输下去几分,他稍一俯身就能构成一个极具侵略性的夹角,我喜欢看接吻前一秒他敛起的眼睛,睫毛间能窥见一条幽深的罅隙,声息炙热,不需要露骨的字眼,就能将欲求暗示到极点。

“再给我唱一遍?”

我怎么能说不呢?

费娜回来后锁了门,听说我要去打工,地点在酒吧,闲来无事就说结伴去喝一杯。

“你还打工?”她坐在车后座,表示十分不可思议,后又指着转身倒车的宫隽夜,惋惜地对我摇了摇头:“你白傍大款了小息。”

启动时我检查了一下大款的安全带,他手握方向盘,兴味十足地问:“你是图我的钱还是图我的人?”

我说,财色两收吧。

这可是大实话。

第69章

到达酒吧之前我们还在打趣说,费娜会不会被混迹酒吧的歌迷认出来。

事实很快就印证了猜想,从她落座时起,就不间断的有男人前来搭讪、拍照、请她喝酒,往来邀约的应接不暇。

我去找何故报道,送了一趟盘子回来,瞧见他正往聚起来的一小撮人里张望,“哎,这妞儿不是那谁么!拿好几个奖那个……挺飒啊,照片儿看不出来都。”

我用抹布把盘子里不小心碰洒的水渍擦干净,端起两杯新加坡司令,走前给他答疑,“同行师姐,我刚抱的大腿。”

“……腿是不错。”

太低俗了这个人。

我把酒给费娜和宫隽夜那一桌送去,正有个红着脸的小男生请求合照,拘谨又害羞的和她贴在一起,她对着手机摄像头做鬼脸,笑得甜美。

小众歌手影响的只是某一个特定类型的歌迷,相比于受众群体广大的主流歌手,圈子要单纯得多,大家都守规矩,没引起太大的骚动。她不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因此也不摆架子,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费娜都一一大方满足。

直到有人说想请她在这里唱一首,她才露出略显为难的神情,“免了吧……这合适吗。”

我代她去请示何故,想不到这胖子特别承情,“怎么不合适啊美女,来一个?”

费娜就差跟他挤眉弄眼了,这不是白来给人家赚酒钱的吗?

“伴奏不行。”

她摊开手,意思是先天条件不足,没办法成人之美。

想不到何胖子一把算盘打得劈啪作响,当即走去舞台下提了一把吉他,坐在高脚椅上弄了几下拨片,扫着弦就唱上了:“you ain\t t\k around你不同于那些我玩儿过的姑娘keeoney and you ain\t looking to irl,you kee 100, 100, 100姑娘你值100美金e当你来到我身旁yea\ 100, 100, 100是的,这就是为什么我给你100美金e当你来到我身旁girl, e姑娘,你什么时候来我的身旁”

这是费娜最出名的一首翻唱,提起来几乎是无人不晓。

她再也放不下手里的话筒,从阑珊的灯光里看他,眉梢细细挑起。

何故收了弦,取了别在耳朵上的烟叼在嘴里,一晃打火机,满脸贼溜溜的故意。

“那胖子有两把刷子啊。”

果然,隔天下午我去录音棚,还没开工的时候,费娜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是圈里人?”

我心里默念,妈的,死胖子段数竟然如此之高,嘴里说,“他唱民谣,和摇滚,教过我基本功。”

“但他现在不唱歌了。”

“是吗。”

我想每个真正热爱音乐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惜才之心,在听说一个出色的歌手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唱下去,都会扼腕叹息。

然而这种感时伤怀出现得有些不合时宜,她咳了一声,回归话题,“你看这个。”

我拿着她分给我的那份歌词粗略的浏览了一下,歌名叫《念破》。

听上去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

作词和编曲没有署名,一共五页。除了副歌和她自己的,其余的歌词都被她用红笔做了标记,包括需要空拍跟和声的部分,总体来说,rap这种音乐形式本身自由度就非常大,不必太过墨守成规。

“接下来呢,我教你几个技巧,吞音啊换气啊强弱啊这方面的,你的任务就是,今明两天给我把歌词顺下来,不要出错。”

她用一支圆珠笔效仿教鞭,敲打着手心,“后天我们就试着和音——放心,我很严格的哦。”

“晚上你要是想练歌,我把录音棚的钥匙给你。”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录歌,或许这在那些职业人眼中,是像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的活儿,但是在我这里,不容许自己出一丁点儿差错。

傍晚,费娜和工作室的人回去以后,我到楼下吃了晚饭,借着这个时间告诉夏皆和宫隽夜,已经做好了通宵的打算。

我觉得一个人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的样子还蛮帅的。

等整栋楼的人差不多都下了班,门卫都没影了,我回到录音棚串词。不多时我就发现,唱起来是比看起来困难得多,我放了费娜留在电脑桌面上的纯音采样,没了可以模仿的对象,纵使我有优势也无法发挥,进度极慢,让我有点儿沉不住气。

九点过后,我从闷热的录音室里出来中场休息,想顺便找点喝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我事先有了预感,但心里还有些不确信,开门一看,宫隽夜站在外面。

我嗓子发干,吞了口口水,“……你来了。”

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