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1/1)穿书之小跟班 / 斯邪念


他认得出来那是天山派弟子的衣裳。

嘛,要是酱紫的话我是不是就能被天山派捡回去?他们不会见死不救吧?所以说我是因祸得福吧?

思及此,隋翊特大义凛然的又向前凑了凑,吓得劫匪拿着刀后退——此人脑子果然有病!哪里有自己寻死的!就算是个痴儿自己也不想杀啊

,要知道长安城主可不是好惹的!

“救命啊!”隋翊勾着嘴角大声喊到,在看到青色衣衫靠近的一刹那便往地上倒去。

“嗵”

卧槽,好痛……果然电视里演得什么在最后一秒接住都是假的!

吃了一口土的隋翊无语问苍天,由于自己演了一出苦肉计,就只能这样倒在地上等待救援了……

话说回来,脖子真痛啊……那啥,我不会真的死掉吧?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第一卷 初见 010 小爷我又来抱大腿啦

事实证明这帮劫匪简直是倒霉到家了,不仅没有打劫成功,还被天山派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弄得差点全军覆没,于是他们屁滚尿流的跑掉

,只留下倒在地上脖子处几道血痕的隋翊。

“救命……”隋翊睁眼看了看两位青衫男子,嘴唇弱弱的动了动,一只胳膊也看似无力的举起,“救我……”

说罢,他就这么“晕倒”在了地上。

直到感觉自己被背起向前移动,隋翊才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勾起了唇角——沈临渊,小爷我又来抱你大腿啦!

……心机婊的分割线……

苍天能遂了人愿那就不是苍天一贯的风格,所以小读者被救回天山派三天以后都没有见到自己崇拜已久的沈临渊。

大概是自己名不见经传的这样一个小透明暂时还得不到他的青睐吧?

在客房里默默捂胸口的隋翊如是想到。

脖子上的伤口处被抹了上好的草药缠了几层纱布,郎中说了应该不会留疤,否则这么白嫩的皮肤上有一道疤痕多可惜。

听此,隋翊沉默了——这是第一次有人用白嫩来形容自己,你才白嫩你们全家都白嫩!

摸着脖子上的纱布,隋翊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肯定特别搞笑,不过他也不在意这些,而是一甩袖子——出门找沈临渊去了。

由于这三天内都有专人照料,隋翊还未曾出过客房区,现如今这一出来,他傻眼了——天山派不是一般的大,这房子不是一般的多,而且大

多数是依着山势而建,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窝,伫不知其几千万落。

隋翊觉得此时自己需要背诵一首阿房宫赋才能形容的了眼前所见的情形。

这些房子里有日常练功的地方,有日常起居的地方,中间平坦的一块空地是平日的操练场,这不,现在就有几个身着青衫的弟子正在那里比

试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