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2/2)烂泥也想扶上墙 / 百草糖

老爷子抽过,我明了除了青帮自己是无处可去再无退路,终于开始接受青帮的一切。

启叔说,幼时吃的苦痛都会成为将来生存的资本。我和叶翔一起训练,自认吃得苦不比他少,但结果……还是不提为好。总有一些人是天之骄子,像我这样扶不上墙的烂泥是嫉妒不来的。

我围绕青帮生存了十几年,与其说青帮是我的家,倒不如说是我骨血的一部分。但在我坠下悬崖,粉身碎骨之后,叶翔居然毁了它……

为什么?!为什么?!

青帮不是你想方设法得到的么?为什么又这么毫不留情转手就把它毁掉?!这感觉……就像叶翔挖出了我的心脏,然后扔到满是灰尘的地上,一脚把它碾得粉碎。

占据我生命最重最宝贵的部分,就这样被叶翔抢走,被叶翔满不在乎地毁掉。因为想得到青帮,所以你逼迫我;因为启叔没用了,所以你让他去照顾肖莫;因为青帮被利用殆尽,所以你把它拆毁……

叶翔……

我是爱你,可也因此恨你。你已经毁了我的奢想,如今更是不留一点希望。青帮已毁,我若下了地狱遇到老爷子,连自裁都不能够谢罪。

我以为叶翔夺走青帮,是因为他想要,事实证明,我错了。正如我的感情一样,自己珍而重之的东西,到了别人手上未必宝贵,自然也不需要珍惜。诚如肖莫所说:对我来说是维系生命独一无二的东西,对别人,却可能只是踏脚石,所以用过即丢。

踏脚石就是踏脚石,被使用一次就失去了价值,再留下只会成为负担,所以叶翔把它丢了。对我是,对启叔是,对青帮也是。

我看到图片旁边的文字,介绍叶翔的信息很粗略:年龄和平日的活动都是迷,只知道他三年前接任了青帮,青帮外表看起来如日中天地发展着,其实内里渐渐被掏空转移。宣城虽然沿海,到底地处大陆,行动处处受到掣肘,多有不便。叶翔便把青帮的资源运用到国外发展。

他不是一个恋旧的人,杀伐果决,冷静睿智,永远能够总揽大局,做出最正确、得益最大最合适的决定。大体的势力已经转移到了国外,留在宣城的青帮自然就只剩一个空架子,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一年前,叶翔解散了青帮。

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从最开始在非洲、中东贩售发动机等机械零部件,到后来钻石、开矿设备、枪支、子弹、手榴弹,再如今的武装直升机等飞机,坦克和导弹……不过一个25岁的青年,却能游刃有余地周旋于世界军火走私大鳄之间,甚至一天一个变化迅速地成长为其中的一员。

26岁的叶翔在阿联酋建立了他自己的国度,在那里,他就是王。这样一个人,真的是我认识的叶翔?还是我认识的叶翔?陈树这个人,一生庸碌,写到纸上不过寥寥几句话,在那个心比天高的人心里,三年过去,还能留下什么痕迹。

岁月的长河里,我距离那个人终是越来越远,或许……在那人心里,我从来就不曾接近过。陈树是什么?是扶不起的一滩烂泥,成为落水狗的时候谁见了都想踩上一脚。而那人哪怕是背景,也是纤尘不染,光芒万丈,从来就没有我存在的余地。

我们……还能有什么交集呢?

爱也好,恨也罢,在千山万水的距离和云泥之差的身份面前,只能就此打住,无须再提。

我把纸翻到第三页,首先映入眼帘的也是一张彩色照片,和叶翔那张只是背影的不同,这张显然可以看清正脸,居然也是我熟悉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树思想转变很剧烈啊(~ ̄▽ ̄)~如果亲对本文觉得满意,还请收养俺的专栏~进入之后点击[收藏此作者]即可完成收养!拜托了!!(鞠躬)

☆、第十一章 严五

是严五。

严五是他道上的名字,他本名叫严溥羽,正值不惑之年,是老爷子手下最为得力的助手之一。老爷子去了之后,我接替青帮,他也忠心耿耿地助我一臂之力。

我一直以为,和启叔一样,他也是最忠于青帮的人之一。或许……我真的不该重新活过。三年过去,用别人的眼睛,看这个世界,我还能知道多少曾经不为我所知的事情?

叶翔是假的,启叔是假的,严五也是假的……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肖莫,我陈树何止是不会识人,简直是白长了一双眼,还不如一个瞎子看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