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1/1)独占欲的姿态 / 吉原理惠子


(——这么说吗?当时和对方的纠缠越来越无聊,我就赶紧先回去了。而且,被狠狠地称为卑鄙小人后,对方一句抱歉……之类的话也没有。只是更加不快罢了。)

“是连对不起也不会说的混账小子吗?”

不是小子,是女生——果然,哲史不太会在当下这种气氛里说笑话。

虽然说不管男女,辛辣、毫不容情噗地砍杀是翼的专利。其时仅仅是说话语气异常柔和,龙平实际上也有这种倾向的男女平等。

『知道错了就老老实实认错』

『不要说谎』

『不做自己讨厌的事』

这是龙平的政策。

迄今,还没有出现过女生触到龙平的逆鳞,那也只不过是缘于女生们不想多管闲事惹龙平讨厌的这种信念太强吧。

反正每次被问到喜欢的东西和讨厌的东西时,龙平总是笑嘻嘻地答道:

“最最喜喜欢的是小哲”

“第二喜欢的是阿翼”

“第三喜欢的是篮球”

“最最讨厌的是惹小哲生气的家伙”

他的这种论调丝毫不见动摇。

更何况,完全不知道学乖的男生们徒劳地对小哲出手因而被翼毫不留情地教训。亲眼目睹了这些家伙被教训后自爆的样子,女生们自律的观念于是越来越强烈。

唉,不管有什么理由,能少来点这种麻烦事的话哲史绝无异议。

“小哲你太温柔了,说不定会想要原谅这些家伙什么的。我——不干!”

“那个啊,龙平……”

“明明一个人的话什么也干不了,干脆就成群结队来找碴的混账,差劲透顶!我超级讨厌!”

对吐出夹枪带棍话语的龙平,哲史无奈地深深叹了口气。

这个被叫做天然的、脱力系的、充满阳光的龙平,乍看起来没有任何烦恼的龙平。哲史很清楚,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小学时代被班上同学称作『慢吞吞的钝龟』而无聊排斥往事中的龙平,一直没有改变。

虽然已经不会有那种奇怪的自卑感,但哲史似乎并没有完全削除对那双天生的『苍瞳』的介意。

刚认识的时候,龙平比哲史还小,无论外表还是内在都像极了软蓬蓬。

后来,龙平开始打篮球。

于是内在外表都一个劲地成长起来。

眨眼间,龙平已经成为了帅气的『治愈系王子』。

但即便如此,龙平依旧老样子,还是那个龙平。知道自己被那样强烈地关注时,龙平不但没有妄自尊大,反而不知所措起来。

“这个样子好不爽啊。明明我还是原来的我一点都没有变,只不过篮球稍微打得好了一点,‘好厉害啊’、‘真帅’之类的……大家突然之间就一个劲地夸赞起我来。总觉得……好奇怪。这么一来,总觉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气馁,做事有自己的一套却不失落落大方,无论何时都开朗积极的思考的龙平,实际有着这样的想法。哲史知道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内心深处猛地想起了什么。

龙平能够成为『出色的男生』,是他拼命努力的结果。

那份努力,哲史比谁都更加清楚。

因此,今天所受的赞赏是这份努力的回报,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认真努力的人自然会得到奖赏啊。龙平可是十分的努力呢。真的非常非常帅哦。”

听了哲史这样的话,龙平则:“真的吗?被脸长什么样都不知道的人噼里啪啦地称赞,是只会让我觉得不爽啦。但是被小哲说帅,我超级开心的哦。接下来我要更加努力才行!”

龙平的脸上,真的非常开心地笑了。

已经去世的祖母说过『老天爷一直都在看着的』这样的话。近距离看着这样的龙平,哲史也相信起这句话来。

因此,哲史也要不输龙平地拼命努力。

『老天爷』在也好,不在也好,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认真的面对自己,踩着自己的步伐努力,这样就够了。

“我也没有很温柔什么的啊。”

如果真的是很温柔的人的话,对什么事都要更加宽宏大量吧。不好意思,哲史不是有那份肚量的人。

“扔到我脸上来的,我可是有一点不差地全数奉还。”

“我知道。小哲虽然不喜欢暴力,但是也不会哭泣着入睡呢。”

“我就是不想一声不啃任人宰割。但是……因此要和白痴在同一水平上吵架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是吧。”

把应该说出来的事情,完完整整、清清楚楚地表达出来。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地将所遭受的反击回去。哲史只是不想陷入这种不见底的泥沼里而已。也没有那个体力和精力来做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