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1/1)叛逆 / 小鸢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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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is。」

「嗯?」

「你知不知道,喜欢吃甜食的人只有你?」

思凛毫不意外,他伸手把苏瞻脖子上保暖的围巾扯下来,利落地在自己颈部披好,面不改色,道:「所以我才送你们马卡龙!」

因为知道保镳们不爱甜食,所以我送蛋糕点心,这样够明白了?

苏瞻拿着纸袋,一时间真不知该做何反应。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故意惹人生气的幼稚家伙。

就在他哭笑不得的时候,另一边,楚思凛早就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

mike再次拍拍苏瞻的肩膀,说:「走吧!」

「……」

「别相信deniike以过来人的姿态传授经验,「他爱吃什么就顺手送什么。但重大节日时,给大家的礼物,都是他诚心挑的,包准件件都能送入心坎里,他精着呢!」

「精明?」苏瞻说:「我跟他两个月,只觉得神经紧绷,他超不配合。」

mike无奈,「denis个性这样,我早习惯了。相信你也看出来,他只在齐先生面前才老实点。」

作者有话要说:写文这一段时间来,我终于能比较好的调整自己的心态,以往看见回帖少或看的人少会很失望,甚至一发文会常常刷心看大家的响应,所以有些患得患失。

但现在我终于觉得:如果我写文时快乐那就该继续写,当然有人欣赏那会更增乐趣。

谢谢大家一直继续看下来,我知道我更文慢又啰嗦,做不到定时定量更为人诟病,甚至有读者等文等到发火;我也知道之后这几章步调变慢笔力不及之前,但是这算是我第一部十万字以上的,(弃子先写,但是后来几乎两篇同时进行)如果要说这是我的一部作品也不为过。

我不是专业写手作家,之前不曾认真创作过,无法收放自如实在情有可缘,大不了之后再来修,呵呵呵,找了一堆借口。所以请看的人别太计较了,作者尽力了。

希望以后我写文时,可以更快乐些,写作首先自娱,然后再娱人,也希望看我的读者开开心心。

☆、金丝雀的抉择2

修格不打算整日工作,一早的行程是视察旗下饭店,和几个高阶经理开完会后,他索性在自家饭店的堂皇大厅坐下来,欣赏窗外的巴黎街头,凡登广场上灰蓝色的天际,悠悠云朵的变幻无常。

侍者替他送上热茶,殷勤专业,修格端起啜饮一口,仔细品尝茶水入喉的甘美。

其实人生到达这个境界,账面上的金钱增加与否,只是数字上多加几个零的游戏;修格之所以还勤奋工作,为的是自身的成就感与满足,还有对集团员工与股东的责任罢了。

能玩的、该玩的、可以享受的,这些年来他几乎都尝遍,再多的新奇奢华现在都引不起他的兴致。

三十五岁的修格,已然能了解这个亘古不变的至理:除去工作,人生里最重要的,便是家人。

好好陪亲爱的人吃一餐饭,片刻的温馨交流,才是真正弥足珍贵。

拿出手机,他拨通思凛的电话。

那头传来风声呼啸,隐隐还有点车水马龙,修格不悦,问:「伤没好齐,不乖乖待着,去哪儿?」

劈头就挨骂,思凛闷了几秒,才道:「我替你买茶叶。」

「哦?」明知是托词,大男人的嘴角还是微微扬起,「你在哪哩,派车接你过来?中午一起吃饭。」

「我在玛黑区,你常买茶的那家店。」思凛耍赖道:「哥你找别人啊,晚餐再一起吃,我还没逛完。」

「我陪你逛。」

「这…」不太情愿的声调,「你那气势派头站在身旁,我多不方便啊!」

「不方便什么?」

「很多事情不方便!我进小店之类的地方人人对你行注目礼,打量个不停,哪还有乐趣可言。」

被嫌弃的感觉真不好,修格说:「换过衣服再陪你?」

思凛:「那有差别吗?」

「……」修格唉了一声,了解。「凛凛不想我陪。」

「嘿嘿,」小东西显然是得意地笑了,「晚上再留给你。白天是自由日,哥你千万别跟来,挺妨碍我为非作歹的。」

修格也懒的问孩子都干些什么坏事了,总之不可能规规矩矩,一早揉伤疼得颤啊抖啊,眼泪汪汪的还咬人。那委屈劲儿一起来,又是自己玩得过了打疼他,逮着机会还不给自己好看。

「要玩就玩吧!尽兴了给我电话,咱们明天回家,别在外头逗留太晚。」

「嗯。」被允许游玩的思凛一时开心,结束通话前还隔空亲了他哥哥一下。

这真是…修格对着手中的iphone发楞,心情瞬间…大好。

悠闲坐在厅中修格十分惬意,一旁陪同等候大老板的经理们分外痛苦。纵然齐主席吩咐过让他们随意,各自分散工作去。但在这位精明强干凡事只问结果的老板面前,谁没挨过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