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1/2)魔鬼主厨重生日记 / 长松


江洵不喜欢烟味,但为了任务愿意忍耐。廉价啤酒清苦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就着丰盈的泡沫,江洵屏息咽下,勉强可以忍受。

万礼没发表意见,继续自斟自饮地喝,只是把下酒菜往江洵跟前推了推,示意对方也吃着。

两个人就这样相对无言的各自喝酒,因为开着窗,屋里的烟味并不浓烈,但外面的冷空气也肆无忌惮的往里钻,两个人喝了一会儿,又各自穿上外套。

花生的香中和了啤酒的苦,喝着喝着,江洵就不觉得那么难喝了。

江洵的表现,让万礼觉得自己捡了一只流浪狗。他少言寡语,从不与人亲近。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安静的。可是只要万礼抬头,江洵就总在不远处,不声不响,用独特的方式陪伴自己。

给他莫名的安全感。

有人陪伴的感觉,他自爷爷去世就不曾体会过了。酒菜有点凉,心里却有点暖。

万礼喝得发晕,看江洵的眼神也渐渐柔和起来。平时的他,跟“倾诉”和“敞开心扉”这种词语八竿子打不着,心事宁可烂肚子里,也绝不宣之于口。但今天可能酒喝多了,舌头开始闹起了独立,不受控制地总想说话。

江洵一看万礼那蒙雾式的眼神,就知道万礼应该喝多了。但他不点破,还鼓励性地给万礼倒酒。万礼微微一笑,又点了根烟。

“你是不是特好奇,我二叔这么闹,我为什么不报警?”万礼尝试性地起了个头。

江洵没回答,只是专注地盯着万礼的眼睛。

万礼受到鼓舞,有了开端,后面的话就顺畅了:“因为我不想跟他闹僵。”

跟二叔闹僵,就代表着跟大伯、小姑也闹僵。他本就没什么亲人,实在不想失去他们。

他是儿时被爷爷捡回来的。爷爷没事就喜欢往荒山野岭钻,那年代的人还没有环保意识,万礼就是爷爷去林子里抓野兔子时发现的。

据爷爷说,当时林子里冰天雪地的,万礼奄奄一息都快冻死了,而且不知为何,那么小的孩子腿上还有伤。

爷爷心善,把万礼带回了家,送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做手术,可爷爷穷的叮当响,哪有钱给万礼治病。

爷爷觉得既然是自己带回万礼的,却没有办法给孩子把病治好,心中有愧。报警了一段时间后,在警方实在找不到万礼亲生父母的情况下,他给万礼办理了收养手续。

就这样,万礼有了家。

爷爷的儿女当然是强烈反对,万礼童年的记忆里,充斥着很多爷爷和大伯二叔争吵的画面,小姑总是神色复杂,既同情万礼,又不想亲爹承担这么大责任。

但爷爷一意孤行,偏要抚养万礼。还找了个当过老师的老伙伴给万礼起了这个名字。

万礼,希望他长大,鹏程万里,知书懂礼。

爷爷性子强硬,自然把万礼往硬汉方向培养。因为腿瘸,上小学时就有高年级的同学跟在万礼屁股后面笑话他,叫他烂瘸子,万礼因自己的缺陷自卑,最听不得别人嘲笑他瘸,于是拎个砖头就跟人拼命,把高一头的同学打得哭爹喊娘,回家找爸妈告状。

结果自然是对方带着孩子找上门来,爷爷当着人家长的面胖揍了万礼一顿,但万礼不仅没哭,连道歉的话也一句不说,被逼急了,他跟家长撂狠话:“有本事你杀了我,你不杀了我,他骂我一次我就揍他一次!”

对方家长震惊了,领着自家儿子就走,边走边耳提面命:“以后不许跟这个神经病玩,听见没有!”

人走了,爷爷先骂了万礼几句,随后忍不住乐了,摸着万礼圆圆的脑瓜说:“你这小崽子,真像我。”

也正因如此,万礼一直都没什么朋友。学校的同学大部分都是附近的居民,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背后都传万礼是小疯子,谁家都不愿意自己宝贝跟小疯子玩。

即时是这种环境,万礼还是磕磕绊绊地长大了。深深的自卑导致了他过强的自尊心,他学习特别用功,长大后不仅成绩优异,长相也越来越英俊,因为懂礼貌,待人有礼,还很有正义感,他在学校的人缘越来越好,老师和同学都喜欢他。

可就在他以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时,爷爷的生命油尽灯枯。

老爷子常年吸旱烟,家里人劝也劝不动。就在万礼高一那年入冬,爷爷突然咳血了。

万礼发现立即受了惊,爷爷还很淡定,说自己又不是第一次咳血,岁数大了正常。这怎么能正常?万礼找来小姑,小姑又找来大伯和二叔,好说歹说带爷爷去了医院。

检查结果:肺癌,晚期。

爷爷的身体本就每况愈下,家里人才没提早发现征兆。这会儿已经到了晚期,对万家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尤其是万礼。

万礼全程参与了与医生的沟通,他不懂那些术语,他只听明白了一件事。

要续命,就得花钱。

手术,化疗,住院的每一天都是钱。爷爷家穷,儿女们也不富裕,治疗费用对他们来说,就像一座无法攀登的巨山,牢牢压在每个人心头。

爷爷不承认自己有病,说自己吃药就行,不用住院和手术。可是就这么逞强了一个月,爷爷再次住了院。

那是万礼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光。

他一边上学,一边照顾着爷爷,医院学校两头跑,还要到处捡废品卖钱。学校知道了他的情况,还组织了一次募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