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1/1)欢愉(肉耽) / 魔君嗜肉


“好了。”元朗重新坐回去,借着车内灯光朝忘忧灿然一笑,温柔得不可思议。

忘忧紧张地两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好,并拢握拳放在双膝上,犹如小学生上课地坐姿,才低不可闻地道了一声谢。

还好还好,下一秒元朗就把车内的灯熄灭了。

不然叫他看见自己两颊发红眼睛发热的窘样该如何是好?

两人一路无话,待到下车,忘忧才兔子一样飞快地解开安全带逃走了。

元朗一手托腮撑在方向盘上,看张兔子两腿一蹦跳得老高,心里想着来日方长来日方长,没成想下一秒受到了微信提醒——我接受!><

他心情很好地吹了声口哨,等到忘忧屋子里的灯亮了,才把车开出了小区。

忘忧躲在窗帘后目送他远行,从这个角度看上去,那天那个人明明就是元朗,但是他到自己住的小区来干什么呢?

他今天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剩余的脑细胞不足以支撑他想这么复杂的问题。

管他呢,以后再说。他往后一躺,把自己个摔在柔软的床铺里,抱着被子滚了两圈,心里想着:“诶嘿,我居然恋爱了。”

今夜,连梦都是甜的。

作者有话说:

☆、遗忘掉的事情

16.

隔天忘忧很早就醒了过来,事实上,昨晚他压根就没怎么睡。

一开始睡得还挺香的,在做了几个怪让人不好意思的梦以后,他起来洗了个冷水澡,便彻底睡不着了。

先看看有没有早安短信是最基本的。

他缩在被子里,按下手机的e键,很可惜,上面除了几个推送广告就再没别的消息了。忘忧侧躺着发了会呆,透过百叶窗泻进来的光柱将昏暗的室内切分成好几块,那些尘埃浮动的景象里竟然全是他们相处的画面。

他用力地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眼睛。

元朗的笑容,帅气地挽起袖子做蛋糕的画面以及昨天晚上风雨交加靠过来的完美ròu_tǐ。

所以手机响的时候,张忘忧简直被吓得一个哆嗦差点把手机给扔出去。

他急急忙忙护好手机,再一看屏幕赫然是——元先生。

我的天哪。

忘忧猛地掀开被子坐起来,看手机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一个类似于定时炸弹一样的鬼东西,设定的他最喜欢的歌手的歌声也仿佛一道道催命符一般催促着他,提醒着他那个不争的事实。

张忘忧双手拍了拍自己的脸,又清了清嗓子,才在铃声将要断掉的那一刻接起了电话,“喂——”小心翼翼地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喂。”元朗摇下车窗看了眼楼上,百叶窗还拉着,主人可能还没有起床,“还没起床?难道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忘忧抬头瞥了一眼摆在旁边的闹钟,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罢工不响了,准确无误地指向八点,要知道忘忧平日里七点半起床才能踩着点进公司。他慌得大叫一声,急急忙忙想要挂断电话,元朗却在另一头温柔道:“别急,你往窗外看看。”

他光着脚跳下床铺,一骨碌往窗边跑,车里的人探出半个脑袋朝他挥手。

张忘忧红着脸蛋儿,深呼吸一口,才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同底下的人say hello。

早餐也是元朗准备好的,芝士火腿三明治再加一瓶爱心鲜牛乳,美味又营养。

他从家到公司也不过才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还要加上路上堵车的时间,竟比平日里还要早到公司。

忘忧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同事们都还没有来,他一手拿着爱心牌三明治,一手握着鲜牛乳,这三明治看起来竟像是元先生自己个儿手工制作的。

他想着想着,看着看着,慢慢地脸又红了,像是没头没脑打翻了装蜜糖罐子的小熊,手上脸上身上腿上全沾满了令人甜到发慌的蜂蜜,却又不知该从何处开始欣喜。

一定要和李哥说清楚。

张忘忧咬了满满一大口三明治,下定了决心。

可是三明治也吃完了,奶也喝得差不多了,同事们陆陆续续来上班,就是没见到李哥的影子,这倒是把忘忧搅得有些心神不宁坐立难安了。

眼瞅着李哥要迟到五分钟、十分钟、半个小时,他憋不住了才问其他人,原来是李哥接到通知临时出差去了,约莫要去一周的样子。

张忘忧扯扯领带,悄悄松了一口气。

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个性子,遇见了麻烦事,能躲就躲,但凡是有那么一丁点棘手的,他就选择视而不见了。忘忧忘忧,诶嘿,他父母真是给他起了个好名。

父母……

张忘忧脑袋顿顿的,一时半会竟也想不起来自己父母的样貌了,他不禁问自己——我以前难道是孤儿不成?可自己到底是不是孤儿,他又说不清楚了。依稀记得在度过一段特别痛苦的岁月之后,有那么一个人悉心照料自己关心自己,让他度过了一段非常温馨幸福的时光,可是那个人为什么后来不见了?那个人是自己的父母之一吗?

他有些丧气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的天,自己该不会真的是个傻子所以才被人遗弃的吧?

作者有话说:

☆、他不相信

17.

忘忧正沮丧得不行,“叮咚”手机弹出一条消息。眼瞅着元朗问他中午想吃什么,自己在店里给他做,底下就蹦出来李哥的问话,大意是让忘忧等他回来再告诉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