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1/2)女主女配,天生一对 / 八步莲心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

“还是老板的睿智。”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

“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

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

“四个月零八天。”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

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

“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

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

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

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

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

照例,在如雷的掌声中,朱歌露出一袭衣衫,算是答谢。却突然,后台似乎有一人从他身边冲了过去,然后……朱歌轻呼一声,便被挤了出来。

头上纶巾散落,青丝,泄了一肩……

众人目瞪口呆。

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红,玲珑身姿掌中轻,明眸皓齿惑心神……这朱歌,竟是一个可媲美恋瑾年的美人儿!

“老板,这朱歌,价值几何?”

一个官家少爷打扮的人斯文开口。

瞬间,沉默被打破。

所有的男人沸腾起来了,争先恐后向芳菲楼老板问价。

“是啊,妈妈,这朱歌,是什么价码啊?”

“甭管什么价码,首夜我包了!”

“呵,万爷您牛气啊!不过有钱牛气的也不止你一个呀,老子还没说话呢!”

“谁也别跟我抢!爷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只剩下银子了!”

……

一番土财主对世家子弟的比拼,各种口气攀比,都是誓要拿下朱歌的首夜。

众人一番争闹自然争不出个结果,所有人都围着老板。

老板脸上一派为难之色。

见那边朱歌已经略显慌张却丝毫不狼狈地逃离现场,才施施然开口:“众位爷都是豪杰,出得起钱的主儿。这个我知道。不过呢,这朱歌啊,可不像是其他丫头,心界儿高着呢,就认个死理儿,只肯卖艺,就是不肯……谈那个价呢。”

她这番话虽说告知了朱歌认死理,却也向众人透露了:这朱歌,也是这的姑娘。

青楼里的姑娘是什么呀?

ji女呗。

ji女是干什么的呀?

……

众人都是风月老手,自然一点就透,纷纷给出高价,激动得一个个面红耳赤地向老板表达自己的“诚心。”

“哎哟,不是我不应承各位爷,实在是……这丫头,是铁了心不肯□□呀。”

老板捏着手帕,笑得一脸无奈。

“老板你就老老实实出个价吧!再高我们都能出。”众人里终于有人忍不住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