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2/3)书生无敌之情挑烈焰 / 卜卜

个物件,只要与之交合,只要没断气,无论多重的伤势都能回复。

打定主意,左手弹出响指,龙焰瞬间便穿上了一身雪白的绸缎华袍,而他的银白长发也幻化为漆黑颜色,眸子变成深褐——那群先前陷害追杀他的仙道恐怕还在找他,他当然是不放那些家夥在眼里,不过他可不想有人打扰了他与书呆的好事。

抱着睡死的施文心,龙焰一转身,只见一阵白色旋风掠过,书院前再没了二人踪迹,只有那块摇摇欲坠的书院牌匾,终于被这阵旋风刮断了最后的支撑,轰隆一声落在地上,激起一片灰尘……

春红楼是隆庆省城里最大最红最热闹的一家妓院。来过隆庆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这里的女子比天上的星星还多——而且是什么货色都有,都是好得不得了的女子,春红楼的妈妈曾经夸口说过,不管要什么样的女孩儿都可以在春红楼里找到。

这里不论是京城里的巨富商贾还是达官贵人,都会前来寻觅心仪的女子,而妈妈则坐等收钱收得两手发软。而其中多数的人,都是为了春红楼的花魁而来。

花魁名叫仙仙,从小卖身春红楼,经妈妈调教整整一十四年,如今年方十八,已经红遍大江南北,每天找上门来的客人中有一半只是为了听得她的琴音便天天等在这里。

仙仙是被恩客捧在手心里放在面前宠着疼着的春红楼一等花魁,就连妈妈也要让她三分——但今天,出了一桩让她恨得咬牙切齿的事,当然这事也成为春红楼开业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这一天,来了一名恩客,这名思客是名副其实的恩客,他随身带着一个巨大的沉甸甸的口袋,而一出手就有人抬出一箱子上百颗的夜明珠,开口就要当家花魁的房——妈妈当然以为这是要找仙仙头牌的乐子,带着恩客大人上了仙仙的房间——那里可是这春红楼中修饰得最华丽的房间,连墙壁也是锦缎包着的,软和舒适得很,保证来的客人个个飘飘欲仙……

但当妈鹅说到飘飘欲仙这句话的时候,恩客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笑容。

“他好像真的很不齿这句话,我想他一定是以为我说的是假话。”春红楼的妈妈后来如此说。

但更不可思议的事还在后面,这个思客在打开门看到仙仙之后,先是走进去环顾房间,然后——他就把仙仙给丢了出来。

他真的是用丢的,这个高大俊俏得让全春红楼的姑娘都舂心荡漾的恩客,一手就揪起开月羞花的春红楼头牌花魁丢到了走廊上,他就仿佛在丢一件十分看不入眼的破衣服一样把她丢了出来,任凭她纤细的脊梁在碰到廊柱的时候磕出片片青肿,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然后,他拉下自己带着的口袋的带子,那里面的东西让全春红楼的姑娘都大惊失色。

那里面装的居然是个男人。

男人也!世上哪里有男人自己打包一个男人带着上妓院的?简直……简直是对春红楼诸位美人的侮辱。

但这位恩客全然不顾姑娘们射过来的杀人目光,又丢出十粒半个拳头大小的夜明珠来,说是要她们中挑人出来好好伺候那个被包在口袋里的男人。

所谓伺候就是洗澡刷牙洗头发穿衣服吃饭如厕等等等等下人才做的事,但为了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还是有好些姑娘包揽了这伺候人的活儿。

总之,事情的开始就是这样,如今那位奇怪的恩客住进了仙仙先前住的房间,花魁则被赶到次等的房中居住。当然,住在那房间里的还有那个口袋装的男人。

那人就是被龙焰催眠而睡死过去的施文心,他现在正被浸泡在滴了香精的热水池中。里面还撒满了新鲜的花瓣。

他依然在睡……虽然他的手他的脚都被分别被几名美若天仙的春红楼姑娘握住,她们正在给他——修指甲!

是的,修指甲。她们的任务就是要把他夜晚到来之前整理得干干净净,喷喷香,修理指甲与趾头就是一定要完成出任务。

其实施文心一直很爱干净,虽然贫困,但衣裳总是换下就洗,当然有一多半是因为他根本只有两套衣服可以换的缘故,但总之他是很干净的。他的手脚长得都很好看;虽然这也是因为他贫穷而无法长出户身有份量肌肉的缘故,但他也把它们护理的很好。

但现在姑娘们研究的是如何让他干干的肌肤变的柔嫩,如何让他的指甲变得水润有光泽……总之就是让他的一切变的更好。

而当她们完成这一切的时候,仅穿了一件单衣施文心被交到龙焰手上。

那名神秘的恩客,正是用一阵龙卷风把施文心卷走的龙焰。那天他用出魔力,一瞬间便将施文心带到了省城。

龙焰和其他地水风三魔帝不同,他对人世中一向没有什么兴趣,但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只要有钱就可以行走天下。他别的没有,钱是绝对不少。

魔族可以吸收天地精华,结合各种元素,创造出夜明珠。这种东西在魔域是不值钱的,不过用来普通照明用,但因为普通人与仙道都进不去笼罩着无穷瘴气的魔域,因此流落到人间的夜明珠才会特别有价值。

要他造个上百颗也只是小意思而已,因此他造完夜明珠,就准备找省城里最好的屋子来住。而他看来去整个省城里最豪华的建筑便是这座挂着春红楼牌匾的妓院。

他不在乎这些,只要给施文心最好的房子,最好的伺候就够了,他在乎的只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