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2/3)玫瑰花骨 / 藏妖

峰这样的大老爷们也没必要体贴,况且,在座的三个人只有他一个警察,他不问谁问?

林遥对闫峰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与宋海滨、申路军、王鲁、是怎么认识的?

用闫峰的话来说,谁都有年少冲动的时候。他高中毕业没有报考大学,而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来到了这座繁华的城市,跟几个人组成一个乐队。那些年,酒吧特别火,在酒吧驻唱更火,钱也特别好赚。

“你和申路军他们几个人,就是在酒吧认识的?”林遥问道。

闫峰抿抿嘴,抬起手点了一下申路军的照片,“贝斯手。”手指又点在王鲁的照片上,“键盘手”,最后是宋海滨,“鼓手。”最后,指了指自己,“主唱、吉他手。”

司徒恍然大悟,“你们是一个乐队?”

“是的,民谣乐队。那几年流行这个。”闫峰说。

他们的乐队叫“乡间脚步”在酒吧一条街很有些名气,当然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那时候,他们的确赚了不少钱,这对当时只有二十岁的闫峰而言,就像美梦成真一样。但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有些年轻人一旦有了钱,身边没有人管束着,很容易走上歪路。回忆起那些事情,闫峰还是心有余悸。他还记得,是宋海滨带来了毒品,给大家分了。

闫峰坦言,那时候出于好奇也跟着吸了一点,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完全没有所谓的飘飘欲仙的感觉,反而上吐下泄病了好几天。打那之后谈毒变色!死活不敢沾边儿。但是,其他人都上了瘾。

那时候闫峰虽然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却是最精明的一个。他知道,一旦沾染上毒品,乐队就完了,他也试着劝过三个人,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闫峰不得不为自己另作打算。

放下已经冷却的小半杯拿铁,闫峰面色淡定地说:“到了后来,我偷偷联系了一个经纪人,准备单飞。所以,除了排练演出,我尽量避免跟他们有交往。他们挣的钱几乎都用去买‘东西’,还经常跟我借钱。说实在的,当时我那个经纪人对我说,这么下去不是办法。我就拿出二十万给他们,是给,不是借。当时我是明说了,这钱不用他们还,我呢会离开乐队。大家好聚好散。”

问题是:没了吉他手兼主唱,乐队就玩不转了,钱也就挣不到。所以呢,当时的申路军、王鲁、宋海滨、特别恨闫峰。但是,闫峰拿出了二十万的真金白银,算是让他们没敢为难。要知道,十几年前的二十万元也算观的数目了。

听到这里,司徒问道:“乐队解散是因为你离开了?”

岂料,闫峰摇摇头,说:“我答应他们,找到新的主唱前可以再留一个月。但是……好像是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吧,突然有一天王鲁给我打电话,说暂停几天演出,什么时候恢复再通知我。那通电话之后,他们再也没联系过我。”

林遥问道:“那时候找到新的主唱了吗?”

闫峰摇摇头。

林遥再问:“你在酒店遇到宋海滨为什么打起来?”

说到这事,闫峰苦笑了一声,“大概是……我跟他们断了联系两年后,宋海滨找过我,说是那东西已经戒了,跟我借钱做生意,开口就是五十万。我不可能借他,我们俩就吵起来了。”

当时吵得很厉害,宋海滨说闫峰忘恩负义,当初要不是他带着闫峰出道,哪有闫峰的今天。闫峰觉得很恼火,自己努力得来的一切,怎么变成了宋海滨成就的?当时闫峰揭穿了宋海滨,说他根本没有戒毒,完全就是来骗钱的!结果,俩人越吵越厉害,把闫峰的经纪人吵出来了。

闫峰说:“那是我第一个经纪人,也算是保镖吧。他身上有点功夫,对我又特别好,当时下手没轻没重的,把宋海滨的腿打断了。”

哦,原来宋海滨左腿不便的根儿在这儿呢!

闫峰的经纪人打断了宋海滨的腿,这个仇早早就结下了。所以,若干年后再相遇,宋海滨一改平日里的温和老实,主动挑衅闫峰。想到这里,林遥正准备问下一个问题,手机响了起来,看号码应该是邓婕打来的。他起身说了声失陪,就走到一边去接听电话。

林遥离开周,闫峰就跟司徒说:“你想啊,宋海滨跟我借钱不成,还被打断腿,他能不恨我吗?我也没想到会再遇到他,那天在酒店他跟疯狗一样。”

司徒似笑非笑地说:“我要是告诉你,其实这些年宋海滨安静如鸡,你信吗?”

闫峰闻言一愣。突然,走到门口的林遥大声叫他,“司徒,快走。”

司徒也搞不明白林遥是怎么了,见他急匆匆的样子,只好跟闫峰说了句:“谢谢配合,可能,我会再来找你。”马上追着林遥跑了出去。

咖啡厅门口还有不少人,不方便说话,急着上了电梯。电梯门关上的瞬间林遥远眺了一眼仍然坐在咖啡屋的闫峰,他看着窗外,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思考。

走出大门,俩人忙三火四地上了车,林遥才说:“影院座椅下面的水化验出结果了,是柠檬口味的巴黎水。”

司徒愣了愣:“然后?这种水戳到你哪根肺管子了?”

林遥无心与他开玩笑,直言:“申路军办公室的冰箱里至少有二十瓶这种水。”

巧合吗?这一点,司徒跟林遥的观点一致——不可能是巧合。

时间是中午十二点,林遥拨打了申路军的电话,对方很快接听了。林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