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2/3)他被欺凌以后-不欺少年 / 清哲胧月夜寒清哲

进了某富豪的遗产继承人名单,他也曾让一个饱受七年家庭暴力的女人在离婚的时候成了过错方。

林玉展是出了名的自己不要脸,还要拉下别人的脸,欧阳鸿飞自问不惧怕他的无赖行径,可是他一定会对陈宇出言不逊,甚至故意诋毁。欧阳鸿飞提醒过陈宇,这个孩子在听了他的警示后,表现出了让他意外的坚强,陈宇说,为了妈妈,他什么都不怕。欧阳鸿飞在心里发誓,他一定要尽其所能,保护公堂上的陈宇。

想到这里,欧阳鸿飞发出狮子一样的怒吼,冲着沙袋挥出一个漂亮的左钩拳。

闵龙的妻子闫静从老家赶来,作为这次公审案的原告。林玉展给她准备的申诉书上,是这样描述案发经过的:

陈宇在一月五日晚上,“自愿”前往“逍遥天”的地下室,接受闵龙的“试工”,期间陈宇受了些“职业性质允许”的“合理程度内”的伤,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后,闵龙决定与陈翠翠签定陈宇的正式聘用合同。陈翠翠在与闵龙谈判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方面的冲突,又因为十几年来被闵龙的高利贷压迫,她一时怒起,“残忍”地杀害了闵龙。

如果陈宇的供述才是事实——他欧阳鸿飞更倾向于这个事实——那么,闫静一方的所作所为是多么令人不齿的诋毁!

“试工”一说,本是陈翠翠的一时糊涂,现在倒成了对方的说辞。所以一定要证明陈宇的遭遇并非自愿,而是叶明真等人的惨无人道的暴/行和阴险毒辣的诱骗,这样一来,试工、雇佣、利益分配的冲突,这些“案发经过”就都成了无稽之谈。

可是证据呢?

射/入陈宇体内的精/液,和他被抬出b05时身上的伤势,这两个最有力的证据早已不复存在,所以就只能去搜罗尽可能多的间接证据。

好在b05这样大规模的情/趣房间,不是一般人可以消受得起——无论是金钱方面,还是心理方面——那间屋子自一月五日后,就一直空置着,欧阳鸿飞在决定接这个案子的时候,就当机立断要求警察封锁那个房间,并进行现场取证,才能抢先林玉展一步,在房间里找到了可以证明叶明真和凯庆洋到访过的证据。

至于那个报警的保洁女工,据说她当时除了看到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陈宇,确实也看到了三个赤/裸/裸的男人在情/欲与暴戾之后的狼狈模样,可是还没等到警察要求其指认,这个女工就回了老家再不见踪迹。

而在一月六日凌晨,为陈宇进行急救的医生和护士,在被要求评判陈宇伤势的时候,也都表现得讳莫如深,他们不一而同地声称自己医术和经验有限,不能枉加判断,并建议侦查员去查看医疗诊断记录,而诊断记录上却又丢失了大量的关键数据。

不消说,这些蹊跷,都要拜叶明真的财力和权势所赐。

欧阳鸿飞向着沙袋一阵拳拳脚脚,栗色的皮肤上渗出了大量汗水,纵横交错,顺着流线形的肌肉纹理,划出一道道清晰的水印。

就算是找到了间接证据又能怎样?以林玉展的风格个性,他一定会在间接证据面前尽扯皮之能是,胡搅蛮缠,强词夺理。

一系列间接证据所拼凑出来的现实,势必存在一定的罅隙,这些罅隙,是需要人的情感和良知去推理、去包容的,可是法律讲究的是确凿的证据。

欧阳鸿飞从不认为法律就能全权代表正义,但是他相信,正义自在人心。

想到这里,欧阳鸿飞怒吼一声,一个转身,利落的回旋踢,竟是把沙袋踢漏了个大窟窿。他在流沙的细密窸窣中大喘着粗气,挑起一边的嘴角,露出了他一贯的自信而略痞的笑容。

“哼,好一场混账的仗要打!”

作者有话要说:

觉不觉得欧阳律师很帅气~

第25章 庭审前(二)

欧阳鸿飞赶到派出所的时候,看到陈宇正坐在一张长椅上打瞌睡,他的头偏向一边,枕在椅背上,头发都垂到前面,遮住了大半张脸,被手铐铐在一起的双手耷放在肚子上,手掌间捧着一块吃了一半的面包。他的身体蜷缩在一起,姿势很别扭,可是他睡得很香甜。

接到警察的电话,听对方说陈宇在便利店偷东西,欧阳鸿飞顿时升腾起满心的怒气,可是在看到陈宇的时候,怒气就瞬间被怜悯取代了。他悄悄地走过去,脱下黑色风衣,披在了陈宇的身上。

欧阳鸿飞和所里的几个警察是老交情,说了几句好话,警察又念及陈宇是初犯,就同意让欧阳鸿飞把他保释出去了。

“他手机里的那些电话号码,只有你的一打就通了,其实我们也不想麻烦你啊,大律师!”一个警察这样半开玩笑地说。

“哪里的话,不麻烦,他是我的……我的委托人嘛。”欧阳鸿飞的脸上露出不可挑剔的社交式微笑。

陈宇醒了,听说欧阳律师要保释他,他却连声拒绝,追着警察让他们把他关起来。欧阳鸿飞以为他不懂事,就又生气了,拉起他的手就往外拽。

“放开我!我要留在这儿!”

陈宇挣扎得很厉害,他显然又把眼前的情境想象成了胁迫,欧阳鸿飞心想,才这种程度就怕了,在法庭上不是等着成为众矢之的吗?欧阳鸿飞像是要给他脱敏一样,不理他的大呼小叫,一路上把他拽上了自己的车里,扔到副驾驶座位上,摔上车门,绕过车身,自己坐到驾驶座上。

陈宇将身体紧紧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