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1/2)死生契阔 / 引煜


只要他抓住君赢冽,就再不怕叶邵夕,会从他的手掌心逃脱了。

宁紫玉一定神,扬起头来,下定决心。

可就在他仰起头来的一瞬间,背后有道突兀的马鸣声忽然长嘶一声。

宁紫玉一震,猛地转头向后看去,却见眼前一片飞扬的黄沙之中,一款相同的黑色衣摆,背对着他,于风中纵马疾驰而出。

“邵夕!”

宁紫玉见状双目瞠大,急急大叫了一声,忙掉转马头一抽马鞭,随着黄尘中的那人飞奔了出去。

“邵夕!”

他一边挥鞭一边喊他,然而骑在前面的那个人,却迟迟不肯应答。

两匹骏马一前一后,迈开四蹄相互追逐,飞踏在茫茫沙漠上,激起马蹄身后的一路尘沙。

“邵夕!”

不过多久,宁紫玉也终于赶上他,然而他绕到马头前面一看,那骑在马上的人,却根本就不是叶邵夕,而是另有其人!

他的心中登时“噔”的一声,瞬间沉了下去。

“你是谁!?为什么要假扮邵夕!!?”

他一剑架过去,直逼对方的脖颈。

“太……太子饶命……太子饶命……”

那人一吓,竟从马背上直直跌了下来,跪在地上颤颤发抖。

“是……是景皇子命小人这么做的,太子饶命,太子饶命……”

“太子饶命,太子饶命……”

“太子……呃!饶……”

那人的最后一个字,终究是没来得及说出口去,宁紫玉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

看着那人倒下,宁紫玉不知为何竟是十分怅然似的闭上了眼睛,而他一向阴鸷的面容中,竟流露出了淡淡悲伤的神色。

邵夕……为什么……不是你……

为什么……等来的……偏偏就不是你……

宁紫玉在风中狂甩马鞭,一路纵马飞奔回去。

而此时,马蹄急,风声促,他的心,也在天地间更乱。短短时间内,宁紫玉的心,从天上直摔落入地下。

这种落差太过清晰,也太过深刻。他宁紫玉像是在恍然间才明白了什么一样,一直不断地在风中狂挥着马鞭,却挥不去空欢喜一场过后,更加空虚、寂寞、与惆怅的感觉。

而这种空虚与惆怅,又在突然间,将他对叶邵夕的思念,拉得那么漫长那么漫长,漫长到就好像,一直如梭的岁月那般悠远。

归去后,忆前欢。

任何人都无力阻挡一去不回头的岁月,任何在事后才追悔莫及的言语和行动,在注定要消逝的光阴前,都不过是一纸荒凉,显得如此苍白、空洞、脆弱和无力。

宁紫玉回去后,早已无心再顾及此战胜负,他只是失魂落魄地骑回来,一味地栽进营帐中,开始几天几夜不休不眠地思考。

他怕是在这一刻才弄明白,到底什么……才是,懂爱的代价。

爱可以是温润的,可以是清澈的,可以是固执的,甚至是可以是疯狂的。

就好比他──宁紫玉,在后来甚至疯狂到,命人去煜羡,将叶邵夕母亲的尸体偷刨回来,转而再埋在他的东宫之中。而这一切,也只是为了要逼出,一直从未现过身的叶邵夕。

世人时常问,爱是什么?

其实有时候爱人,世人感觉到的,往往是痛大于爱的。

爱一个人,会痛。会撕心裂肺,会痛不欲生,甚至是会让人悲痛欲绝到死不瞑目的地步。

可喜欢一个人,却不会。

宁紫玉承认,他这一生,曾喜欢过无数个的人。

柳茵,舒贵人,甚至是包括在东宫三十六院之中的,多少曾与他有过肌肤之亲,床第之欢的人,他在一定程度上,都喜欢。

然而,喜欢,并不等同于爱。这是宁紫玉在叶邵夕走后多少日子以来,才渐渐明白了的事。

喜欢一个人,往往在初见之时,就可以对他温言软语,好言相向,甚至是很轻易地,就可以对他说出,只有情人间才会有的极尽轻薄的戏谑情话。

宁紫玉在床上,曾对无数的人说过“爱”,也曾对无数的人说过“喜欢”。

可实际上,爱一个人,却是一件极其严肃而又庄重的事。

在没有真心以对,没有向对方,卸下自己故作遮掩的面具之前,任何轰天烈地,可歌可泣的感情,都不能称之它为“爱”情。

而“爱”,它对有些人来说,更甚至是要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拼死也要来保全和捍卫的事,它在他们眼中,永远是神圣隽永,不可亵渎。

也许,爱与喜欢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爱”它需要一种彼此全心全意,毫无保留的情感付出和投入,而“喜欢”,则仅仅只是双方之间的一种昙花一现的感情冲动罢了,它经不起考验,也经不起岁月的大浪淘沙,总是在人与人的转瞬一瞥之间,就被淡忘了。

而“爱”,又从来都是一件百痛千疮的事,不曾失去过,不曾放手过,又怎懂得爱人?怎懂得珍惜?

斗转星回,人间寒暑屈指可数的五遍,便在岁月中,悄悄流去。

而宁紫玉这个人,也依然还是与他从前一样,声色fēng_liú,一般无二。

纵然,如今,他已身为大映碧朝的一国帝王也是这样。

该上的便上,该做的便做,该享受得便享受,该fēng_liú得,也便fēng_liú。

然而──

一夜温存过后皆如过眼烟云,再多风华正茂的佳人,他都弃若敝履,嗤之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