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2/3)被寄养在前男友家的日子 / 咎书

脸颊泛了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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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月笙觉得自己已经够资格给人当保姆了,他现在对胖团比对公司的事还要上心,大概马上就能升级成邓老妈子二号。

艳阳高照的大中午,他刚吃完午饭,就被邓黎叫着一起去兽医站看胖团。

宋月笙这回带上了胖团最喜欢睡的小床单。

车里,宋月笙把手写笔拿出来给邓黎看。邓黎个睁眼瞎,又是对着太阳瞧,又是打开手电筒照,瞧了半天才看出手写笔顶端有油漆掉下来的痕迹。

邓黎望着宋月笙:“你怀疑这是胖团咬的吗?”

“有这种猜想。”宋月笙靠在车后座上翘着腿,他拿回手写笔,仔细摸了摸,声线朗朗地说,“我昨晚想了很久。除了它,不太能找到别的嫌疑犯。”

“嗤,它咬你笔干嘛,”邓黎不太懂,觉得宋月笙这是瞎胡闹,他很有理有据地分析道,“要真是胖团下的嘴,你这笔早就四分五裂了,哪还有活着的机会。”

“胖团虽然在换牙,但你不是也给它买了很多磨牙棒吗,这玩意儿几口就咬没了,不会是它。”邓黎很肯定地说。

宋月笙仍然面有疑色,邓黎说过的话他何尝没考虑过,只是内心老有一团红线似的乱麻。虽然乱麻尽头还没有得出一个准确答案,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忽略掉它的存在。

宋月笙取下眼镜,他揉揉眼眶,直觉这红线的中心大概会很惊天动地。

两人到了兽医站。胖团正趴在病床,居于半睡半醒间。它眯着眼,似乎不太敢在陌生地方很踏实地睡觉。一见到邓黎过来,胖团立刻昂起脑袋,“嗷呜呜”地叫唤。

今天是他们最开始见过的那位男兽医值班,男兽医见此也很奇怪,他看了二人一眼,开口问说:“你们到底谁是它的主人?”

“我买回来的,后来在他家寄养了几天,小东西就不认我了,没想到现在又变成这黏糊样。”邓黎摸摸胖团的脑袋,语气半喜半忧。

宋月笙提着床单走过去,胖团见到他,很快用小脑袋蹭着邓黎的大腿,不松爪爪。

“没良心。”宋月笙看胖团这副反应,终于懂了邓黎当初想要将胖团带走的一口血泪。他粗暴地把床单扔进去,怕砸到胖团虚胖的身体,还很注意手法,只是扔到它后爪爪的边上。

胖团住院的这几天是个大晴天,床单虽然还是那条,却是新洗过的。谁知胖团见到心爱的小被窝,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仍旧用爪爪抱着邓黎的腿。

邓黎没办法,只好亲自把床单给它铺好,他摸摸腿上的爪子,开口说:“胖团,我们睡上去,比你睡这里要舒服。”

胖团不动,宋月笙抱着肩膀睨它。

邓黎把床单的一角慢慢靠近它,重复道:“睡上去,胖团。”

胖团被床单碰到,它扭扭屁股,反应很大地蹬了蹬后腿,就是不挪窝。

男兽医走过来说:“床单洗过吗?可能没它的味道了,它不喜欢吧。”

他道:“你们俩要是担心,可以留件旧衣服在这儿,它闻着味道,也能有安全感。”

邓黎点点头,然后对宋月笙张扬地笑了笑:“那就留我的吧,你也知道,胖团已经对你不大感冒了。”

欠扁!

宋月笙连眼角余光都没给邓黎一个。他斜倚在一旁的桌子上,拿起放在一边的商务手机,忽然把手写笔抽了出来。

“你要干嘛?”邓黎瞥见他的动作,挑眉问说。

宋月笙握着笔的一头,懒洋洋说:“做实验啊,看看是不是它咬的。”

他把手凑过去,将笔和手一起放到了胖团嘴边。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觉得既然开了文,那就应该把文里的伏笔啊还有很多线索都向大家交代地清楚一点,也知道大家都想看掉马,真的已经在加快进度了,信我!!下章奉上对手戏,么么扎(*/w\*)

第34章

邓黎飞快地在中途将宋月笙的手截了下来, 他见小狗崽露出贪婪的小乳牙, 笑说:“你还想被咬啊。”

宋月笙眉头轻动。

邓黎拿过笔,递到胖团嘴边去:“来, 胖团。小宋爷非说这是你干的好事, 你给它证明一下,这和你没关系。”

胖团半合着眼,小肚皮起起伏伏的,明显懒得搭理他们。

邓黎又有意地将笔凑近了一点, 却被胖团嫌弃地扒拉一爪子给推开了,它连将脑袋凑过去闻一下的动作都没用。

邓黎摊手说:“看,胖团不喜欢这东西。”

他把笔还给宋月笙。

宋月笙拿回手写笔,拇指和食指又在笔的顶端认真磨了磨,他声音缓缓地:“所以,这只是被不小心磕掉的油漆?”

邓黎点头:“可能掉出来的时候碰到茶几了, 别疑神疑鬼啊月笙,不能让胖团白白背锅。”

邓黎煞有介事地说。

“油漆随便一磕, 能磕得这么深吗。”宋月笙挑眉, 他把顶端那两个深深的印记给邓黎看。

邓黎拿过笔, 商量道:“要不我再给你实验一次看看?”

宋月笙的几只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打着节拍,他拿过手写笔,将它放回一个衣服口袋里, 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算是胖团咬的,最多也就拿去磨个牙,又不是干坏事儿。难道你指望它像我们一样, 用来叼着写字吗?”邓黎随口说道。

宋月笙刚想开口,他的裤兜里忽然传来“叮”的一声,是手机信息到了。

宋月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