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2/3)被寄养在前男友家的日子 / 咎书

十米远,胖团那肥硕的小身躯还是出卖了她的踪迹。

沈蕴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打量它,她开口问道:“跟着我做什么呢,你没有主人吗?”

沈蕴好奇地蹲下身,一点点靠近小狗崽。

周鹭轻轻“嗷呜”了声,她竖起耳朵,摩拳擦掌。如果沈蕴再要接近她一点,她就让她和思思落下一个待遇。

沈蕴却在距离小狗崽半米时停下了,她仔细看了小狗崽脖子一圈,奇怪地嘟着嘴道:“没有狗牌,也没戴项圈,可是毛这么干净,不太像流浪狗。”

沈蕴打量胖团期间,另有三个人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他们跟前。

会所的大堂经理领着宋月笙与赵传译过来,指向地上的狗崽问道:“您看看,您要找的是这条柯基吗?”

听到声音的周鹭扭过头,只见另一位主角也到了场。她拼命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在原地蹦跶了好一会儿,他对着两人哈拉哈拉地吐着舌头。

“麻烦了,这是我的狗,”宋月笙礼貌地向经理道谢,他的目光直看向地上不老实的狗崽。他走上前,唤那圆球似的家伙过来,“胖团,和我回家。”

就在宋月笙走向胖团的路途中,他旁边的赵传译忽然用胳膊轻打了他一拐子,宋月笙不解地看过去,只见赵传译贼眉鼠眼地对着他笑:“这不是沈蕴吗,巧啊。”

沈蕴看到宋月笙,眼神有一瞬间的慌乱和闪避,她下意识地轻抿了口唇上的口红,将两条纤细的双腿前后交叉在一起。

她歪着头对他们打招呼道:“宋总,赵副总好,这是你们的狗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满足大家期待已久的双更要求,下午五点还有一更~(≧w≦)

第23章

“是月笙的。”赵传译嘿嘿一笑,他自来熟地开口,“总不总的多见外啊,最近忙着拍戏吗?”

沈蕴笑着点头,她的眼神有意无意地扫过宋月笙。

宋月笙的目光正牢牢黏在地上的小狗崽身上,他隐藏在玻璃镜片的那双桃花眼此刻似笑非笑,看着煞是多情。

沈蕴的视线略过那双眼睛时神情不由一暗,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慢声细语道,“当初,多亏宋总帮我,不然我也没有今天。”

“客气。”宋月笙随口回应。

他见地上的胖团还没有动静,遂直接走过去将它捞进了怀里。他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狗崽晃晃悠悠的屁股,而后才悠悠回复沈蕴道,“你现在能混出头,靠的更多的是自己的本事。说起来,我并没有真的帮到你什么。”

嗤!周鹭怂着身子哼了一声,人家姑娘感谢你你还在这里装大爷,还什么靠本事,扯淡!

周鹭用乳牙轻轻磨着宋月笙的食指。

宋月笙捏捏胖团的耳朵,抬起它下巴道:“还不老实是不是?”

周鹭委屈地哼哼唧唧,她用软乎乎的爪子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小肚皮也因为生气,一弹一弹地。

“月笙,美人在前,你倒是把狗先放下一会儿啊。”赵传译见宋月笙完全不顾及眼前沈蕴的感受,小声出言提醒道。

周鹭闻言瞪圆眼珠子,狠狠盯着赵传译。

宋月笙先是安抚性地摸了摸小狗崽的脑袋,然后抬起头,认真看了眼对面的沈蕴。

沈蕴见他的视线向自己直射而来,略微腼腆地笑红了脸。

其实,宋月笙一直不太记得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印象里应该比较柔弱,因为会跳舞所以身段好,至于别的有的没的,宋月笙已经不大有记忆了。

每个人的脑容量就那么大一点,他没赵传译那么多花花肠子,分得清哪个是妹妹,哪个是干妹妹。除了生意、家人、爱人,宋月笙不喜欢把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都往脑里装。

要不是赵传译先点出对面站着的就是沈蕴,宋月笙能不能认出她都是两说。

沈蕴的五官偏玲珑清秀,这样的气质在如今的娱乐圈里不算特别,宋月笙会记住她的长相还是因为她曾和周鹭一起演了部《木林往事》。那部电影他看过几遍,对里面的演员多多少少都有几分印象。

当然,如果他的记忆再准确一点,那么他应该能想起来,沈蕴之所以能得到这个角色,还是因为他。

可惜,在急于管教小狗崽的这个节骨眼上,小宋爷并没空将往事分析地那么条理清楚。

他收回放在沈蕴身上的目光,瞅了瞅赵传译,一本正经地开口说:“你要真看人家这么眼热,我可以替赵兄活动一下,成全你的一番心意。”

赵传译松松衬衫上的领带,清了清嗓子道:“你又不是不清楚,我不和公众人物打交道。”

“我只是觉得怪可惜啊。”赵传译捏了捏自己的肩膀,与宋月笙耳语道,“唉,我还是羡慕小宋爷你,爹死得早,想干谁就能干谁,不像我,头上还有座大山压着。”

要是换个人说这句话,宋月笙非得放胖团狠狠咬他脖子上的大动脉不可。然而赵传译这人,脑子里第一多的是美女,第二多的就是浆糊。

宋月笙对笑成一个哈巴狗的傻子实在发不出脾气来,他单手插兜,碰碰赵传译肩膀,微笑地说:“赵兄也能早日实现愿望。”

赵传译用两手往后搓了搓头发,幽幽叹口气。

看到这一幕的周鹭都要惊呆了。

一是被赵传译那“别出心裁”的智商惊呆,二是觉得宋月笙每天要和不同的智障交流,确实称得上辛苦。如果周鹭能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