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2/3)渣受修炼手册 / 顾耳

满腹心事,无法轻易入睡,转头一看,小孩已经睡得香甜,嘴巴微微张开,显得娇憨可爱,他的心蓦然一松,困意来袭。

尽管他的手脚拘束,睡姿僵硬,最后还是忍不住把手搭在了赫朗的身上,慢慢收紧,将软软的团子拢向自己怀里,这种近距离的接触让他感到心安,在这个对他来说显得没有归属感的家,只有怀里的小孩能让自己寻到希望。

……

由于工作原因,江父江母常常会出差,或者是晚归,特别是有了江靖达和赫朗作伴之后,他们也放心了许多,所以现在大部分时间,都是江靖达在陪着他,虽然不见得他会陪赫朗一起玩,但是赫朗总是特别愿意呆在他身边,连玩具都不玩。

他以为自己是委屈了赫朗,却没想到赫朗对自己不用每天玩玩具而感到如释重负。

江靖达问赫朗,会不会觉得孤单,因为他即使有佣人服侍伺候着,看似十分幸福,可始终陪伴的却不是至亲之人。

赫朗摇了摇头。

别说母妃逝世之后,就算是他幼时,也不会日日与母妃待在一块的,父皇更是不用说,能见上一面便是莫大的恩宠,而现在,起码能常常见到面,被人挂念在心头,相比较而言,如今的生活已经很让他满足了。

江靖达的心微微塌了一块,只觉得面前的小人内心无比乖巧懂事,他根本不懂为什么佣人们会说他是小恶魔,因为对他而言,他已经是小天使了。

江靖达想了想,深思熟虑,道:“哥哥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赫朗是相信他的,或许是因为,不善言辞的人,承诺看似简单,实则都庄重非常。

作者有话要说:  为啥玩起了江益达的梗,很出戏啊喂。

第28章 小学生活

不知不觉, 年底将至,赫朗不仅熟悉了世界,也在这个世界中长大。

家里的年夜饭是在酒店里吃的,人来的不少,还包括了亲戚好友。

在这种场面,难免就会发生——

“朗朗,在幼儿园学了什么歌啊?”宋清莲突然点到赫朗的名字, 让他站了出来。

“小燕子。”赫朗如实回答。

江靖达转头看他,意味不明,但是眼中略含期待与戏谑之意。

赫朗仰头打量他, 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而宋清莲下一句话竟是,“站前边儿来,给叔叔阿姨伯父伯母唱一个!”

说完,便见她笑容满面地打起了拍子。

“来, 小燕子~穿花衣~”

听到熟悉的旋律,赫朗浑身一哆嗦, 震惊地看向她,立马躲到江靖达的身后,不可思议地想,自己的母亲竟然要他在当众出丑?

江靖达看他大惊小怪的模样, 嘴角微微抿了抿,鼓起勇气帮他解围。

赫朗甚为感动,天知道能让江靖达主动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说话是多难,他目前只想快些长大, 免得再受这些折磨。

就在赫朗已经生无可恋的时候,他成功煎熬到了学前班。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开始教学前英语和写字了,只是看了看周围人歪歪扭扭如同爬虫般的字,他摇了摇头,问老师可不可以用毛笔写。

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自此之后,赫朗就开始了参加各种书法比赛的历程,因为年纪太小又屡屡优胜,很快他就声名鹊起……到读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人也都提前认识了他,这个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低年级的同学熟悉他不说,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也非常熟悉他,不仅是因为书法天才的名号,更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到高年级刷存在感——

赫朗视若无人,直接走进了高年级的教室,挤开围着江靖达问问题的女生,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