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1/2)牧神的午后 / 于睫


这些年的相处,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超过自身。

江山易改,本x_i,ng难移,于睫个x_i,ng中的缺点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他对其他人的目光依然在意,他依然害怕父母师长对自己失望,但是他也依然爱着齐歌。所以,他一直都在挣扎。

我行我素的年轻人总爱说:那是我自己的人生。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大多数父母的人生,就是子女的人生。

于睫彻底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一年前。他跟父母说明,骆格格一毕业就出国了,之前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之后也再没有联系。

父母的紧张出乎他的意料,也由此可见自己当年所做的傻事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那段时间,母亲像一只惊弓之鸟,变得异常敏感脆弱。她一天往乐团至少打三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甚至哭着求他搬回家住。听说他现在和齐歌同住,又亲自到他们的住处,语带哽咽地要齐歌多"注意"些他。

齐歌很清楚于睫内心的每一丝波澜,但是他没有强硬的逼迫,也不会再越俎代庖自作主张替他做决定。

他只坚信一点,不论出柜与否,两个人都不会分开。

其实齐歌很想说,不论于睫是决意隐瞒下去,还是决定挑明关系展开与父母甚至更多人的战争,他永远都是他不离不弃的战友。他深知,战场上最鼓舞士气的话,不是"给我冲",而是"跟我来"。

但是他没有说出来,他相信他知道。他也确实知道。他只是在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高瞻远瞩的人,只要确定方向,完全不用考虑太多,走下去就是。

他们并不知道是哪里出了意外,楼上的李家夫妇就打上门来。

李夫人哭叫着说自己瞎了眼才会叫儿子跟两个流氓学琴。李先生骂李夫人是蠢货,偏要让宝贝儿子学什么狗屁艺术。

"搞艺术的都不是好东西。画画儿的画流氓画,拉琴的耍流氓。"李先生的眼睛里是满溢着鄙夷,把"小劳德诺"扯到身后,把他的儿童小提琴摔在地上,"以后少给我碰这种东西,不许跟他们来往,记住没?"

混乱随着"砰砰"的门响终告结束,两人世界终于回归应有的宁静。

于睫气得双手发抖,齐歌刚想劝他别跟那俩混人一般见识,只听于睫咬牙道:"骂我一个人就算了,往职业上胡扯什么?拉琴的怎么就耍流氓了?他们家开狗妓院岂不是更流氓!"

齐歌先是一愣怔,进而想到那一对专司配对收钱的红色贵宾,不禁笑倒,捶着大腿又叫又嚷:"看不出来,哎哟,还真看不出来,你小子居然这么损。开狗妓院?你怎么想出来的?"

这件事之后,"小劳德诺"不再上门学琴,偶尔看到他在小区里奔跑玩闹,洒下一片笑声,明显比学琴时快乐很多。

倒是于睫,时不时会拉上一曲over the rainbow。他似乎越来越喜欢这首曲子了。

齐歌曾问过于睫一个问题:"知道马友友为什么那么牛?因为在他之前,没有人能用除小提琴之外的乐器完美演奏过帕格尼尼的24首随想曲(es)。打破经典,才能成就新的经典。现在,男女之间的美好爱情是不朽的经典,谁能保证它将来不被无x_i,ng别差异的爱情打破?

飞越彩虹,比彩虹更美。

--完--

私心番外 没什么不一样

孙琛此次携新婚妻子一同返京,打的是一举三得的如意算盘:一是随所在的英国乐团到北京参演四场交响音乐会;二是赶上妻姐给小外甥办的满月酒席;三--也是最令他兴奋的--是跟老同学聚会。

抵京当天,接待方考虑到时差和长途飞行的辛苦,只把乐团成员们送到酒店,并没有安排其他活动。

基于同样原因,乐团也没有组织合练。孙琛夫妇把行李丢进房间便直奔约定地点,齐歌、于睫和马潇潇夫妇早已等在那里。

多年不见的哥们儿再次聚首,自然少不了一番擂胸捶肩、嬉笑嗔骂式的亲热。待最初的喧闹过去,众人才想起两位夫人还被晾在一边,赶紧请入座介绍给大家。

席间几人边吃边聊,除了交代这些年各自的发展情况和趣闻,更多地还是一起回忆大学四年间的点点滴滴。

寝室里的打打闹闹,琴房的火线抢订,图书馆的座位之争,与钢琴系的磨擦,因劳务费与校方的谈判,他坠入情网了,他又失恋了......

一桩一件,说起来头头是道,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

直到说起于睫未能参加毕业会演的遗憾,才恍然意识到,时光飞逝如电,毕业已是五年前的事了。当年同寝室的四个男生,如今已有两人娇妻相伴,另外两个则变成了合住的同事。

孙琛闻听此言来了劲,既羡慕又妒忌地说:"好啊!原来毕业对你们俩来说,就是从四人间的寝室搬到两人间的公寓,x_i,ng质变了本质不变,好日子照旧。不行,我今天非要搬过去跟你们住一晚,只当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齐歌于睫连声说好。

孙琛兴奋之余不忘招呼马潇潇:"潇潇,你来不来?咱们四个可是难得又睡在同一屋檐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马潇潇对学生时代的集体生活和四兄弟的真挚友谊同样怀念,不用孙琛多说已然心动,听到提议更是高兴得频频点头,就差把脑袋点下来了。

饭后,孙琛和马潇潇的夫人被分别送走,四个人又跑到酒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