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1/1)男友是非人类BOSS / 酥雪京


不过不用走路也挺好的,天又这么冷,叶朝的怀里好暖和。

白猫主动翻了个身,肚皮朝上,背贴着叶朝的手心,胡须一抖一抖的。

孔雀君:“……”我是个局外人,应该离开这里。

书从灵眯了一会儿,肚皮被叶朝揉了揉,他睁开眼,发现他们已经到了魔族的老巢里。

这是一件落败的屋子,里面放着一个大鼎。

众多生魂都无神地挤在一起,好像已经失去了意识。而那两个鬼差则恭恭敬敬地对着穿着西装的魔族说:“大人,我们……”

一般这种时候,反派就要说出他的目的了,书从灵屏气凝神,猫耳朵高高竖起。

可鬼差话还没说完,一朵业火就从天而降,将他烧成了灰。

书从灵:“……”

让他说完啊!!!

魔族又惊又怒,大声呵斥道:“叶朝,是你?!”

会用红莲业火的,除了叶朝,他想不出其他人选。

叶朝从暗处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只白猫:“是我。”

魔族一看见叶朝,内心的火气就噌噌噌往上冒,他当年被叶朝撕了三魂七魄,堕入轮回,受尽凡人之苦,这辈子好不容易才想起过去的记忆,而叶朝会来这里,显然又是来和他作对的!

魔族道:“不久前就听说你把地府给捣了,不好好当你的鬼王,跑这里来干什么?”

叶朝言简意赅:“杀你。”

魔族默不作声地看了身侧的铜鼎一眼,勾了勾嘴角,皮笑r_ou_不笑:“携猫杀我?你还真有闲情逸致。”

话音刚落,那只猫就扬起头,蓝眼珠往他看了一眼。

魔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竟然从中看出了一丝怜悯和鄙视。

魔族:“???”

你只是一只猫而已,戏要不要这么多?

书从灵:这是你理解不了的情趣。

叶朝把从灵猫交给孔雀君:“照顾好他。”便飞身上前和魔族交手。

书从灵不愿意待在孔雀君手中,跳到地上看叶朝胖揍魔族。画面j-i,ng彩纷呈,比动作片还爽,书从灵很想抱着爆米花看叶朝打斗。

魔族落在下风,业火烧得他神魂都要散了。复活还没几天又要嗝屁,他眼中闪过一丝嫉恨之色,将浑身的灵气都注入到青铜鼎中。

钟楼被再次敲响,天空中闪过一道电光。

一看就是有大事要发生,而叶朝还在和魔族缠斗。

光芒从青铜鼎上爆开,孔雀君伸手挡住刺目的照s,he,余光里的白猫却跃了出去,毫无犹豫地扑往叶朝的方向。

孔雀君:“等等!”

他来不及阻拦,书从灵已经抓住了叶朝的衣袖,等光芒退去后,无论是叶朝、书从灵、魔族还是其他的生魂都不见了,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

书从灵在醒来后,发现了三个问题。

第一,他穿越了。从岭城穿越到一个古色古香的城市,而且里面住着的全是鬼族。不过那些鬼族都长得人模狗样的,所以问题不大。

第二,他找不到叶朝了。

第三,他还是猫的姿态,变不回人了。

书从灵:“喵喵喵!”

用猫语辱骂了男朋友一顿后,白猫打了个滚,翘起后爪,白色的毛绒上绑了一条红绳,上面还有一颗红豆。

还好叶朝送给他的护身法器还在,他暂时不用担心自己会受到伤害。

白猫从小巷子里钻出来,街上熙熙攘攘都是鬼,他听见他们说今天是鬼王回都城的日子,百姓都被敕令聚集在城门口迎接陛下凯旋。

鬼王!

书从灵眼睛一亮,往前走了几步,想靠近他们,那些鬼族却忽然变了面色,以恐惧的目光看向他。

“走开!”他们惊慌失色,仿佛看到的不是一只人畜无害的猫,而是巨型喵斯拉。

书从灵:“……”

为了不把那些心灵脆弱的鬼族吓出心脏病,白猫找了个踏板优雅地跳上屋檐,趴在瓦上晒太阳。

城门打开,伴随着沙尘,一队骑兵涌入都城。为首的男人面容冷峻,周身环绕着暴戾的气息。

鬼将缩了缩脖子,不明白陛下为何打了胜仗还这么不爽,他们可是又多了一座城池,按照这个势头,一统魔界也不是不可能啊。

骑兵队朝行宫走去,声势浩大。

自家军队把敌军打得落花流水,百姓本该赞扬军队勇猛,然而迎接鬼王的鬼民却是沉默而惶恐的,他们都低着头,不敢去看他们曾经奉若神明的帝王。

白猫眨了眨蓝眼珠,一眼就认出走在最前面的就是叶朝。

可让他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