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1/2)人在江湖[娱乐圈] / 我路过


他们一个一出道就受追捧,还没有尝试过年纪渐长后被挑剔的困境,一个生长环境单纯,还没有彻底见识过更具诱惑性的花花世界。

他们的爱情美好纯洁,但根本经受不住现实的打击,更何况娱乐圈是一个道德底线比别的地方低得多的圈子,多少恩爱夫妻,最终都败在了yù_wàng上。

沈辉和何三少都觉得,让两个人尽快分开,对对方都好。

毕竟他们是一个公司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毕竟他们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任何一个小动作都会被放大百倍,这段感情百害无一利。

何三少曾试着劝说,沈辉也下过狠手去拆散,眼看这事成一半了,袁梦却意外怀孕了。

这事也成了娱乐论坛上,二人爱情故事的又一大黑点,也对,谁家真爱要奉子成婚呢?

沈辉是周亦琛的伴郎,他陪他照了婚礼上的每一张照片,只有最后一张新郎新娘的合照,沈辉没有参加。

他站在摄像师身旁,看着一对璧人笑颜如花地对着镜头,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早在那时,他就做好了面对这两人日后离婚时,可能出现的尴尬场面的心理准备,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情最终竟然是这样结束的。

袁梦一死,成了所有人心中的白月光,在舆论的裹挟下,周亦琛必须成为那个对袁梦念念不忘的痴情种。

死去的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被迫待在神坛上孤独终老。

沈辉再再再次叹了口气。

好在周亦琛看上去挺喜欢这种空巢老人般的生活的,最起码,这么多年,他也是真的没对什么人感兴趣过。

也许,他对袁梦的感情,比沈辉想象中的要深?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沈辉戴上了蓝牙耳机,问道:“有事?”

“去干嘛了?”周亦琛的嗓子有点哑,应该是刚从床上起来了。

“健身”,沈辉笑着调侃道:“您这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也太滋味了吧,再过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要开机了,你行吗?”

“别忘了,你一直都是被我压着打的那个。”

“切,”沈辉不屑道:“跟我比有个屁用,有本事跟吴桐比去。”

“不敢不敢,我最多就是个公司一哥,人家是娱乐圈一哥。”

沈辉打着方向盘,转了个弯,问道:“我马上回去,有什么要带的吗?我顺便给你带上去。”

“不了,都这么晚了,吃什么都是罪,你人上来就成,咱们两个现在就开始研究研究剧本吧。”

沈辉耸耸肩道:“大哥,深夜中,孤男寡男共处一室,研究的还是如何扮演一对同性恋人,您不觉得这个画风有点……偏吗?”

周亦琛淡淡笑了笑,“那就买点啤酒,上来看球赛,等到光天化日的时候,再研究如何扮演一对同性恋人。”

“得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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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西装》里的男主,根本就是为沈辉量身定制的。要不是何三少写这本书的时候,他还在上初中,沈辉几乎都要以为他就是书中人物的原型了呢。

周亦琛扮演的乔笙是一个外企高管,j-i,ng英型人物,平常不苟言笑,在情场上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是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斯文败类。

沈辉扮演的郑渊则是一个把花花公子四个字写在脸上的人,他常年的夜店厮混,每天早晨都顶着宿醉引起的头痛,从一个陌生的房间醒来,发现自己的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是一个放浪形骸的衣冠qín_shòu。

这两个人在夜店相遇,看对了眼,打算约一晚,结果裤子都脱了,却发现和对方撞了型号。

这种剧情要是让其他作者写,总不免会落了俗套,但写他的人是何三少,就直接将他提高了一个档次,由它改编的电影,就是冲着拿奖去的。

“哇,”周亦琛瞪大了眼睛,也对,让他这样的铁血直男看这种,实在是太难为了,他将放下,摇了摇头道:“乔笙这个人,比你还恶心。”

“我怎么恶心了?我不劈腿不约///炮,拒绝黄赌毒,一谈恋爱就大方承认,在娱乐圈里堪称圣人,就是因为前任多了那么一丢丢,就成了渣男的代名词,公平吗?”

周亦琛听完沈辉义正言辞的控诉,翻了个标准的白眼,“大哥,你那叫前任多了那么一丢丢吗?娱乐圈里同代的女明星,哪个不是你前女友?我听说近几年出道的女演员,不管跟你有没有接触,都会被经纪人再三警告千万不要接近你。”

“别提这件事,”沈辉扶额,“提到我就心痛。”

周亦琛笑了笑,他拿起旁边的剧本,随便翻了一页,道:“对戏吧,43页。”

沈辉唰唰唰翻到43页,开始和他对台词。

这是他们俩的老习惯。

当年,龙图腾还是个小公司,何三少仗着自己是富二代,拿着零花钱开了几部戏,全是沈辉、周亦琛、当时还是童星的吴桐、再加上全公司唯二的两个女演员袁梦和方菲几个人轮流搭戏。

那时除了吴桐是真正的天才级演员,基本上一秒入戏外,剩下四人都得抱团磨戏。沈辉跟周亦琛搭档最多,他俩不是演兄弟,就是演宿敌,常在一起啃剧本,这个习惯直到现在都没改。

他们从十点多对到了下午,周亦琛看上去还在接受他是个同性恋圈子中的情场浪子这一身份,脸色跟便秘似的,逗得沈辉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