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队还是原先的那支商队,雇佣者也是原先的那位行商,他们刚从邻国交易归来,拉着满载的货物回到约克郡。行商是位精明的中年人,懂得抓住商机并运用到极致,这些异国的新奇物件势必又会为他带来新的财富。

他的心情不错,连带在看见安迷修时,脸上也挂足了的喜色,他还记得这位本领高强的独行骑士。佣兵们的心情同样不错,他们的老板出手大方,额外给了他们一些奖赏,而安迷修的出现则令他们想起当初那次被骑兵包围的经历。

无论对谁来说,被人用武器趾高气扬地指着,心里都不会痛快。但对方显然身份不俗,全副武装的精锐骑兵和普通亡命之徒间的差距,经验老道的佣兵们不会不懂,他们虽然卖命,却只为钱卖命。

安迷修自动自觉向人做出退让的行为,替他们省去不少麻烦。至少是个识趣的小子。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的身影,当时的佣兵们如是想。因此在城门口遇见徘徊不决的安迷修时,他们主动叫住了他。

当时的安迷修正在思考如何躲过搜查的问题,此际正值多事之秋,但凡佩剑者,进城都要被仔细盘问。尤其像他这种独自行动的人,更是重点关照对象,一着不慎,很有可能暴露身份。但时机不等人,他不能一直在城外干巴巴的待着。安迷修不得已,只能向他们请求帮助。

于是在行商的打点下,总算有惊无险的通过了,跟随佣兵们在城区街道内穿梭。

作为北英格兰首府,约克城的繁华可追溯至千年前。公元初年,被命名为“下不列颠”,纳入罗马帝国版图,成为当时声威浩大的神圣帝国一部分。月盈则亏,任何鼎盛一时的霸权都会有消亡的一天,伴随哥特人战斗的号角吹响在古罗马的土地上,历经漫长被统治岁月的约克也告别了故主。

虽然如此,文化的精粹却早在不知不觉间,渗透进了这座城市。当年为抵御外敌而建立的堡垒、铸造的城墙;俨然成为罗马人生活一部分的大浴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建筑雕饰,仍保留着原先的风貌。

安迷修不是第一次来,他曾陪同前任国王到此巡游过,往常还有心思领略此地的风光,今日却神经紧绷心无旁骛,悄悄观察四周的守备情况,在脑内谋划潜入公爵府邸的线路。

身旁的壮汉拉着他,熟门熟路地拐进街边一家酒馆。内里浑浊的空气与喧闹的人声瞬间拉回安迷修的意识,他本能地蹙了蹙眉头。

世上的酒馆大都大同小异,坐在里头的,也只有两种人——装疯卖傻,和真醉糊涂。前者有心为之,后者放任逐流,同坐乌烟瘴气的小小酒馆内,两两对视,你也像我我也像你,连他们自己都分不清。

佣兵们叫了几大杯啤酒,又将其中一杯滑到安迷修面前,朝他举杯致意。后者无法,只能和他们碰了碰,学着他们的样子仰头灌了一大口。

那名邀请他来的佣兵一见,顿时笑了:“原来你小子是真不能喝啊,才这么点,就跟个姑娘似的脸红了。”

安迷修有些尴尬,半晌回了句:“我不骗人。”

佣兵的注意力早不在他身上了,酒馆内到处都是高谈论阔的人,从妓|馆的女人到眼下的时局,总有人关心,总有人会提。而聊着聊着,女人和时局的话题就交汇在了一起。

“兰开斯特来的小国王终于要结婚了。”

“怎么才结,离他受冕都快一个月了,我还以为他们会趁热打铁,在受冕当日就举办的。”

“谁知道呢,听说公爵大人当时有这个意思,被陛下否决了。”

“这次定在什么时候啊?”

“好像就两日后吧,咱们约克郡的白蔷薇终于要属于别人了。”

“嘿,别用这种语气说话,玛格丽特小姐就算不嫁给陛下,也不会属于你。”

“难道就没有人好奇,陛下当初为什么拒绝吗?”

“另有意中人吧。”

“那不可能,要有的话,怎么现在就肯……”正兴致勃勃参与话题的佣兵余光一扫,不经意间瞥见呆愣愣坐在高脚凳上的青年,不由惊讶道:“喂,你不会已经醉了吧?”

安迷修低下头,不轻不重地“嗯”了声。

“怎么这个反应。”佣兵嘀咕一句,忽然想到件事,凑过脸来问:“上次那个跑来荒山野岭的贵族是你什么人,看他带的人……是个什么了不起的大贵族吧?”

“他,”安迷修停顿片刻,低声道:“是我的主人。”语毕抿紧嘴,不肯说了。

佣兵不满他的藏藏掖掖,随口说了句:“你不是骑士吗,怎么不跟在主人身边,反倒老往外跑?”

“是啊。”他苦涩地笑了下:“是我失职了。”

佣兵一愣,觉得没趣,也不再管他,转头加入隔壁热火朝天的猜测声潮中,连青年什么时候走的都没发现。

独自出来的安迷修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荡了会儿,等身上的酒气差不多散尽,就直奔公爵府邸。他蛰伏在庄园外的密林内,透过交错的枝桠,怔怔望着当空的太阳一点点西斜。夕阳的光辉是如此温暖,却也是如此易逝,不消片刻,就沉入地平线。那丝因它而来的温度,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他回过神来,趁着夜色潜入庄园。躲过巡逻的侍从,循着先前的记忆摸索到主宅。书房的落地窗被打开着,有白色的纱帘不时从内里飘出一星半角,安迷修环视一圈,深吸口气,身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