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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生之我变成了男神 / 夙夜笙歌


的出身并不好,别说小康,就连普通劳动人民都比不上。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母亲,是爸爸将他拉扯大。不过他小时候玩伴很多,或者说那些都是他的奴隶。有男有女,有的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好人家出身的,也有的皮肤粗糙手上长着细茧。除此之外还有妙龄少女。这些人都被绑了手脚关在一间没有窗只有一扇铁门的屋子里,每天只给一顿饭,还是剩饭剩菜。

是的,他的爸爸是个人贩子,并且是二道贩子。从其他人手里收进货物,再联系下家卖出去。他们家住在一个只有二十来户人家的村子里,整个村子的人都是做这个营生的。

那个年代通讯跟交通都十分滞后,他们的村子坐落在山里,山路长长又崎岖,就连当地政府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的存在。村子里养了几条大狗,喂得可比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好多了,因为总有不听话的人想要逃跑,这几条狗就是用来追人的,一找一个准,没跑掉一个。

被抓回来的人分值钱跟不值钱,值钱的就打一顿狠的,务必让其知道疼再也不敢逃。不值钱的就直接打死了,杀鸡儆猴,扔出去喂狗。

杨锋无数次在夜里被吵醒,起初少女的凄厉的哭喊声还能把他吓得睡不着,渐渐也就习惯了。他扒在门边,从门缝里看隔壁亮着油灯的房间,他的爸爸还有村里的叔叔伯伯,几个人围在床边,都光着屁股,床上趴着一个浑身光溜溜的女孩。

后来有一次,他蹲得腿麻了,站起来不小心碰到了门,年久失修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声响。隔壁屋子的人愣了一下,走过来就发现躲在门口的他。

“小子,毛都没长齐呢,就学会听墙根了!哈哈哈哈哈,不愧是你爹的种!”

那时候,他才六岁,什么都不懂,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犯下无数罪恶,成为共犯。后来上了大学,他才知道犯罪基因是会遗传的,每当回想起他爸及邻居的所作所为,他不仅不觉得肮脏丑恶,反而有一种血液沸腾的感觉。

那些世人所不容的罪恶,像毒.品一般,让他着迷身陷。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意外,他大概会继承他爸的职业,然后发扬光大。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没写完23333333

我去码二更去了,大概卡12点更新

☆、第71章071

所有的变故都是因为一个人。那是杨锋记忆中最惊艳的存在,十七八岁的少女,有着长而柔顺的头发,纤纤细腰,皮肤嫩得像是水做的一般。他之所以印象深刻,不止是因为她长得美,更因为那是他的第一个猎物。

凭借孩子天然的优势,一声声姐姐,再给她递过去加了料的水,轻易就放倒了这个对他毫无防备的女孩。赶着毫不起眼的破车,载着最美丽的猎物归家。

这一次,他爸没再像之前一样舍得把这个人给大家共享,除了他这个儿子,其他人看一眼都困难。她被关在家里,而不是专门放货物的仓库。一天两顿,家里吃什么就给她吃什么。

那时候杨锋觉得他爸对她真是太好了,可是她却不知足,总想着逃跑。一次两次三次……每次抓回来,他爸都会打她,但是都控制着,怕打太严重治不好留下瑕疵,万一腻味了还能转手卖出去。为了防止她再逃,他把用一根冰冷粗硬的铁链锁住了她的脖子,就像不听话的狗一样。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能逃跑。第二年,她的肚子就鼓了起来,同时她人也乖了,不吵不闹,甚至还会讨好他爸。后来杨锋每每想起,都觉得那真是一个妖精一样的女人,而妖精是会吃人的。

那段时间,他爸像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最后甚至给她解开了锁链。没有了束缚的畜生,在找到机会之后,毫不犹豫的咬死了主人。

他爸是主人,那个女人是畜生。她杀了他爸,药晕了几条狗,一把火烧了村子。

她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成功逃离村子的人。没过多久,她又回来了,这次不是孤身一人,一起来的有警察也有愤怒的家长。

村子一夕之间被端掉,那些叔叔伯伯,有的被抓了,有的被愤怒的家长当场打死。还没来得及出手的货物们被救了下来。

杨锋混在其中,被带了出去。不过很快就被那些货物指认。感谢法制社会,罪不及家人,罪不及幼童,虽然没有父亲没有家什么都没有了,但他活了下来。比臭水沟里老鼠还恶心的畜生的孩子,没有人愿意收养,就算最后进了孤儿院,里面的人对他也不友好。

在受尽歧视与虐待之后,他终于决定逃走,而在那之前,他送给了那些对他不好的人一份大礼。就像当初那个不知足的女人一样,一把火把一切都烧掉。那时候不像现在一样能验dna,尸体被烧焦后根本无从辨别,虽然最后发现少了一个人,但是谁也不知道那就是他。

这段经历使得他认识到,这个社会不喜欢他爸以及叔叔伯伯那样的人,跟他们沾上关系也不行。所以逃走以后,他隐藏了自己的过去,蹲守在学校门口学那些孩子,如何说话,如何招人喜欢。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大家也不喜欢来历不明而且年龄大了的孩子。他在学校附近蹲守了一年多,靠着别人施舍以及垃圾堆生存。幼小的身体终于抵抗不住病魔来袭,他不希望自己像垃圾堆里的老鼠一样,死在臭味冲天的地方,努力拖着沉重的身体离开,恰好是向着学校的方向。

天色暗沉,淅淅沥沥的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