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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肉体买卖(H) / 梅八叉


用了,反正也没什么行李。”

“这段日子辛苦你了。”他说,仿佛领导慰问。

他想让陈旭结婚。陈旭订婚了。

他想让陈旭工作。陈旭进部队了。

他想让陈旭放弃对我的执着。这不我直接就爬上了他的床吗?

匆匆来,又匆匆走。

前后不到三十天,除了那套房子,还赚了两万块钱。我应该高兴的手舞足蹈,满心欢喜的感谢老陈对我的种种体恤。

可是我笑不出来,我差点哭出来。

陈时从他儿子把我拉到他面前嚷嚷着要结婚开始,就算计着这么一天。棒打鸳鸯这种蠢事,他不乐意干,但是以退为进,步步循循善诱,仿佛要把人碰到云端,接着一个耳光,抽到你眼冒金星,掉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我是该感叹陈时的计谋高超。

还是该难受自己在这出闹剧里面扮演的角色。

第三天我走的时候,拖着那个行李箱,在军区里走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出去。路上才想明白陈时每次看我的那种眼神的含义。

那不是看一个活人的眼神。

那是你看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喜欢的古董,一块儿美味的蛋糕才有的眼神。我在他的这个计划里,从头到尾就只是个工具,或者说媒介?换做其他人,只要能帮他达到这个目的,都行。

想清楚了这一点,我的心情更加糟糕。

我回到了之前在团结湖租的那套房子——谢天谢地这房子我当时没退租。

没敢去找阿海。

也没去雍福会。

我怕遇见唐坤,更怕遇见陈旭。

那天晚上陈旭那种要把我凌迟处死的眼神,现在我都记得,一想起就觉得不寒而栗。

接着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时光。每天窝在家里玩诛仙,装大款在游戏里泡。不知道是不是我气场问题,泡上手的一律都是人妖。这让我沮丧了好一阵子。

宅了大概两个多星期,有天下午家里实在没口粮,连手机都欠费停机,宽带还断线。饿到五点多,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穿了衣服拿了点儿钱决定下去吃饭,顺便给手机充值,再把网费交了。

在外面的小馆子点了个炒饼,刚吃了两口,就瞧见一辆消防车“嗡嗡嗡”的往小区里冲。旁边顿时骚动起来。

有人问怎么了。

出去看热闹的回来说小区里有层楼瓦斯爆炸,烧了两三层。

这种惊天动地不亚于九幺幺再现的活生生的事件,我怎么可能错过。胡乱吃了两口,拎着没喝完的啤酒,穿着拖鞋就屁颠屁颠的往小区里跑。

接着就傻眼了。

天燃气爆炸那家就在我楼下。

这老爷子神经衰弱外加脾气古怪。我在上面一走动,他就上来骂人。而且最爱偷天燃气用——他妈的现在谁家穷成这样天燃气也要偷着用。

这会儿活该,偷着偷着炸了。

问题时,他的天花板是我家地板。

火差不多灭了。我那个小一居的窗子,是个漆黑的打动,周边都是白色的泡沫。

我的电脑、衣服、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银行卡、存折、现金……全被烧了个精光。

于是我真的哭了。

人说点儿背不能怨社会。

不能报复社会只能报复朋友。我在北京就阿海一个朋友。所以我最后只能揣着兜儿里仅剩的二十块钱,打的去了三里屯。离三里屯还有两里地的时候,我身上没钱了,只能下车走过去。

还没拐弯呢,就听见阿海尖细尖细的嗓子在喊:“我操你妈的!老子今天跟你们拼命!他妈的……”

转过去一看,一群混混在往阿海酒吧的窗子上扔石头。

阿海被打的鼻青脸肿,眼睛上的淤青也不知道是描的眼线糊了还是被揍的。猫抓一样想要拦着十几个混混闹事。

只是他怎么拦得住。

酒吧被人砸的七零八落。

混混们走之前又揍了阿海一顿,骂他是人妖太监。

阿海跪在大马路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厉,我不活了,我不活了!”他抱着我大腿,撕心裂肺的喊,程度不亚于六月的窦娥,“我他妈招谁惹谁了?我的店!我的店啊!”

“……”我也有一种想骂他是人妖是太监的冲动。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警察才来,只来了一个人。

人家整眼看都不看阿海,反复盘问的口气,让我以为阿海开了个鸭店。最荒谬的是,这事儿闹的太大,导致交通拥堵,扰乱社会治安,阿海被罚了一千五百块钱。

那警察哥们儿走之前,一脸同情的说:“刚接到报案我们就要出来,被队长死按着不许动。磨蹭了半个多小时们儿,我说你们是惹着什么大人物了?”

阿海眼角带泪,犹如雨后梨花,呆呆地说:“大、大人物?”

直到警察消失,他才转头抓住我的脖子,恶狠狠地掐着怒道:“厉小川,你他妈的又给谁卖屁股了没告诉我!快点儿给老子交代!”

我惊讶的问他怎么会直觉的认为是我的责任。

他一抹脸愤然道:“妈的只有你狗改不了吃屎,擦屁股擦不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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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二个男人(6) ...

18 第二个男人(6)

被逼无奈,我只能把老陈的事情告诉阿海。

他直接甩了我一耳光:“滚蛋!”

我捂着脸看他:“阿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