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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生之穷追不舍 / 秋寒不是寒


宇毫不介意地扯扯季沫t恤的一角,故意嘟嘴眨眼。

季沫头上的黑线悉数落下:“现在是下午……还有,不许拉我的衣服!”

不拉衣服也可以嘛,正遂了林惊宇想拉小手的心愿,林惊宇傻乐地摸到季沫凉凉的手指勾住:“下午怎么了?刚才一直在收拾电脑,好不容易收拾完了,就急匆匆的赶了过來……”

被林惊宇拉习惯了,季沫沒有感觉到两人拉着手有什么不妥,湖边很凉爽,干脆绕着湖溜达一圈再说其他的。

两个月沒见,林惊宇有满肚子的话想要对季沫说,在盘山上和n学电脑的事肯定是不能说的,突然看到自己似乎比季沫又高了一点,林惊宇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不得了。

“沫沫,我是不是长高了!”林惊宇踮脚往季沫头顶上看,欠揍地说:“看,我站着就能看见你的头顶!”

经过一个暑假,林惊宇像是雨后的春笋一样突然拔高许多,原本只比自己高一点,现在却比自己高了半个头。

“长高又怎么了?”搁在前世,我比你还要高呢?

“长高自有长高的好处,这是尔等不高的人无法了解的喜悦!”一高兴起來,林惊宇竟然还卖弄起了肚子里的墨水。

什么叫做“不高的人”,我只比你低了一点好吗?,要不是这里还有三三两两的人路过,季沫真想一脚把林惊宇踹进湖里,让他得瑟。

【(a;)向双子妹纸道歉~~~昨天晚上去看爪机网的书评时不小心点到屏蔽了……于是你的评评不见了嘤嘤嘤嘤……在这里说一句:尊的不是3p文啊!】

正文 第七十八章 谁是媳妇?!

九月火辣的太阳渐渐收敛西下,地面的热气不时伴着一丝儿的凉风拂面吹來,路两边的人行道上不时走过成双成对成群结队的a大大学生。

在这个下班放学的点儿上,人最多的地方不是路上就是餐厅。

俩二缺不知去哪里吃饭,季沫想到一个好人选來问一问,当下就拿起手机拨通了王潇晟的电话。

“你在哪里呢?”

王潇晟那边吵吵嚷嚷的,那热闹的劲儿隔着手机都能感觉到,王潇晟顿了一下:“哧溜”吸了口土豆粉,回答:“我在市中心……吃东西!”

“我们去找你,报地点!”

我们,季沫和谁,按照惯例,应该是林惊宇,听说他也在a城,王潇晟抹了把嘴上的辣椒油,看菜单上印着的店名,告诉季沫:“叫‘美食來相会’就在美食街向东88米!”

a大离市中心不远,坐车二十分钟就能到,但是林惊宇所在的c大离的就远了,起码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

对于王潇晟这个半路杀出來的程咬金,林惊宇强烈的表示不满:“沫沫,不是我们一起去吃饭吗?!”

听地出林惊宇故意咬重“我们”这个词,季沫瞟了他一眼,说:“王潇晟知道哪里的东西更好吃!”

“他才來一天!”

“吃货的世界是你所不能了解的!”

季沫居然帮着外人,林惊宇巴巴地盯着他看:“沫沫,我知道a市最好吃的甜点店在哪里!”

“……”又是甜腻的东西,蛋糕又不能当饭吃,季沫有种无力的感觉,长叹一口气:“你去不去,你不去我去了!”

去,当然去,林惊宇急得活蹦乱跳地跟在季沫后面,一直跟到王潇晟所说的餐馆也沒把季沫给劝到其他饭店。

美食街满街都是特色小吃,不乏店面小生意却异常火爆的餐馆,要是王潇晟不说,季沫还真不知道a城会有这么一个地方,这里真是吃货的天堂啊!

数着距离走过去,抬头就看到一个火红的招牌,上面画了一个冒火苗的砂锅,边上还有卡通辣椒。

一看就知道这家店是以“辣”为主,天这么热还吃这种东西,季沫踏进去的步子有些犹豫。

王潇晟坐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边吃边等,季沫很好认,走到哪儿都是吸引人的视线,当店里猛一静下來的时候,他就知道……季沫來了。

林惊宇果然跟在季沫的后面。

一个暑假沒见,季沫好像瘦了点,这该让多少胖子嫉妒啊!幸好自己坚持不懈地把肥肉甩掉了,捏捏依然肉嘟嘟的肚皮,王潇晟觉得自己这个暑假非但沒瘦,反而胖了一点。

“季沫!”

王潇晟喊了一声,季沫立刻看了过來,见王潇晟已经吃的七七八八的,桌子上满是空盘子,只有几个装蔬菜的还有几片菜叶,季沫朝王潇晟坐的地方走去,不自觉地挑眉:“你胖了!”

美少年竟然和这个小帅哥认识,,还带來了一个大帅哥,,餐馆里立刻有妹子以锅当掩护,进行各种**。

美食來相会,说白了就是火锅店,点一桌子处理好的青菜,丸子,肉卷,粉丝,豆皮,冻豆腐,把它们按自己的喜好放进锅里涮着吃。

锅很小,一人一个,桌面上有电磁炉,所以用着很方便。

因为在季沫來之前已经吃了不少,王潇晟不敢再吃下去,盯着季沫优雅的涮青菜,憨笑道:“季沫你真厉害,竟然考上了a大!”

林惊宇丢过去一个白眼,自己还考了理科状元呢?别想趁机勾搭我家沫沫。

季沫慢慢地等菜叶煮熟:“你也不错,a城哪所大学都差不多!”

“沫沫,我厉害吗?我可是理科状元!”林惊宇努力地挺起胸膛,一副乖孩子等大人表扬的样子,用希翼的目光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