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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情迷他乡 / 一江烟月


杜青染立即笑了,大步向房门走出──那是丹尼的宝贝疙瘩,一想到明天丹尼看着酒柜跳脚的模样,从头发尖直爽到脚后跟……

结果,杜青染很难得的一次人生思考,就在甘美爽口的白兰地中,随着扑鼻的酒香飘散开去,最后,在第二天的头痛欲裂里,彻底幻化成了泡影。

杜母的来访很快淹没在了日复一日的功课玩乐打闹和床第之间,仿佛被所有人忘了个一干二净。一转眼,感恩节到了。

这期间,最大的变化来自丹尼。这个人简直就是无所事事,正事好象从来不干,吃喝玩乐样样在行,偏偏他有闲又有钱,自觉自愿地担付起了三个人床第之外的所有娱乐活动的总策划──杜母走后,丹尼对他的敌意明显消除,取下有色眼镜的杜青染,这才发现丹尼这个人其实不错。做事很任性很随意,却不小气不记仇,那夜他和林峰把他的宝贝白兰地喝了个精光,第二天早上他几乎心脏病发作,据说那瓶破酒有特殊意义……不过,他也就生了三个小时的气,然后就宣布对两个“恶棍”的劣行过往不究。半个月前,他又花了一大笔钱弄了辆宝马运动系列的新款机车,很快就认识了一帮“飞车爱好者”,三不五时的出去飙上一回……搞得杜青染大为惊奇,那么个懒鬼,居然会有这么个风驰电掣的爱好,不可思议!

杜青染也是从那以后才明白,不同于以前关于“暴走族”的种种认知,这边的“飞车党”虽然大都是一身标准的黑帮打扮,皮衣皮裤皮手套,从头黑到脚,但实际上大都是些事业有成的公司高层和律师医生,他们业余玩车纯粹是为了舒缓压力,与黑社会之类的不良分子没有任何关系。

丹尼那边玩得不亦乐乎,林峰这边也蛮有意思。他博士读了四年,书算是读完了,这学期没课天天写论文,他到学校主要是因为那个ta之职。搞了半天,这是他第一次当ta,三个月不到,就嫌学生事情太多,用他的话说,“太不自在”,居然中途给导师撂了担子,把ta之位转给了一个硕士生。

杜青染早猜到林峰不在乎ta的那份千多块钱的月薪,但是除钱之外,惹恼了导师很可能毕不了业,数年的心血付诸东流,那不是闹着玩的。忍不住问他难道就一点也不害怕,猜猜林峰如何回答?

“总不能因为害怕就勉强自己吧?人要活就活个痛快,活得那么窝囊还有甚么意思?”

杜青染也算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了,但是为所欲为到林峰这个份上,一个字,强!连杜公子都自叹弗如,不服不行。

日子就在林峰紧闭着的书房门后和丹尼隆隆的机车声中,一篇篇翻过,眨眼间,翻到了感恩节。

情迷他乡 正文 情迷他乡 上卷(十三) 午夜惊魂

章节字数:3023 更新时间:08-01-23 123

感恩节前,杜青染不断接到狐朋狗友们的电话,大都是游说他节日期间过东部去鬼混。东部杜青染去过几次,几个大城市早就玩遍了,并不特别热衷,再说他们这帮子人聚在一起还能混出啥新意,无非就是吃喝嫖赌,对杜青染来说,无可无不可。正好,林峰的提议出来了:

“要不要去我朋友迈克和海伦家里过节?他们住弗兰格斯,开车不到三个小时。我几个朋友也会去,可以跟他们一起去爬山,还可以去练练枪,那边有个靶场不错……”

去美国人家里过美国特有的“火鸡节”,杜青染兴趣不大,不过,如果可以玩枪就又当别论了──杜青染毕竟年轻,夏天刚满24岁,投其所好的话,玩心还是很重的。于是远在东部的狐朋狗友们,就这样被杜公子轻轻一挥手抛到了脑后边,一个个还以为他在沙漠上遇见了绝代妖姬,被套牢了。

为了避开节日前的大流量交通,三个人决定晚上十点出发,一路狂飙,到地儿也就午夜时分,对于这几只猫头鹰来说,方案完全可行。

他们这次开的是林峰的jeepwrr。丹尼无疑是这方面的行家,对杜青染说比起那辆用来招摇的p,还是吉普车更适合翻山越岭。顺便又提醒林峰跑车也该经常拿出去溜溜,不然会生锈。林峰回答说想换辆兰宝坚尼……

杜青染这才意识到原来车库里的跑车是林峰的。杜青染不是没见过豪华跑车,只是“开保时捷、作东亚研究、床底下藏了把枪的博士生”,这事儿……怎么这么别扭?联想到林峰衣橱里一溜十几套i正式西装和vere休闲礼服,越想越觉得林峰这个人,象谜一样──他家里到底是干啥的?

车子开上17号州际公路之后,很快飙过100迈,远远超出时速上限。仗着车上装有探测装置,测到前方有警车后立即减速,几次成功地避开了躲在公路边等着开罚单的小警察。

一辆车三个人,一路狂奔,150英里的路程,一个半小时不到就跑了下来,看看再过十多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几个人心情大好。

恰恰在这个时候,麻烦来了。

他们要去的那户人家住在城东,下了高速后还要穿过市区。弗兰格斯说起来是座小城,按照国内的标准,说它是个乡下小镇也不过分,常住人口不到7万,占地面积却有64平方英里,不难想象,家家户户的后花园有多大!加之它地处山区,这个时节的夜里,温度只在零度左右。

这样的地方,这么寒冷的午夜,路上多么冷清,可想而知。车子在市区穿行了几分钟,四车道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