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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镇里的大叔 / 英雄无畏


,古铜色皮肤上的汗毛在阳光的着色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极富质感的侧影,如一副油画般,让李小默如痴如醉。李小默内心升腾起一种yù_wàng,想转过身抱着詹叔,到云上去躺一躺,睡一觉,醒来怀揣着欢喜的心,一起驾着风,永远飞翔于天际。

☆、20.我是爱你的,因为你是世界第一等

李小默把酒店定在了安定门附近,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一个小小心愿。高中时,李小默特别喜欢一篇课文,是史铁生先生写的《我与地坛》。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在轮椅上扶摇了十五年,身心俱疲。生命如一件蓑衣,在苦难与挫折的大雨淋洒下,愈加沉重潮湿。面对这悲戚的生命,先生并没有像川端康成,莫泊桑,海子等等这些作家一样,自己了断生命。而是在地坛——这个与大地通灵的地方,徘徊思索,从大地,从母亲,从身边的苍翠松柏身上,汲取继续存在的力量。最后先生思想的坚毅覆盖了身体的疼痛,在文字肥厚的土壤里,生长出了令人赞叹的生命之花。当时学习这篇课文的时候,正值李小默对家的厌恶,集聚到了爆发临界点。然而文章里传递出的冷静,执着,宽容,友爱,深深的感染了李小默,最终他买来整本散文集,反反复复读了很多遍。李小默经过痛苦的挣扎之后,渐渐勇于去承受眼前的磨难,并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出弥合,让身边的人,能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变得快乐。

第一次去北京地坛的时候,正值旅游旺季,白天的地坛公园就像一锅煮沸了的开水一样,里边翻滚着乌泱泱的人群,游玩一趟,一身所得,唯有人挤人挥洒下的汗水。真如古书描写都城临淄人多: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摩肩接踵而在,何为无人。在古代人多是繁荣的象征,然而在现代,大多数社会问题也都是由于人多。李小默想闹中取静,却最终失望而归。他这次还想再去一次,因为惊闻史铁生先生已经去世,此去也算是一个祭奠。感谢这位曾经赐予自己力量的精神教父。想必现在非旅游假期,今天到了晚上再去,应该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了吧。

叮铃铃,叮铃铃,一连串刺耳的闹钟声把李小默从沉思中惊醒,这是什么声音?李小默翻遍自身无果,转过身才发现原来是詹叔的电话铃声。詹叔用闽南语回答着,大概意思是说自己已经安全达到北京了。的士驶离了首都国际机场,正在北京拥挤的街道上慢慢爬行。

“北京人真多啊。”詹叔已经挂了电话,歪着头好奇地向窗外凝望。

“是啊,首都嘛,资源丰富,很多外地人都挤破了头想在这里生活,房价都变成了五万多了。”

“这比厦门岛上的房价还高嘛,小默,那你想来北京生活吗?”

“我不想,尽管我觉得北京人的素质很高,但我还是想生活在南方。”

“嘿嘿,以后住的别离叔太远了,不然都见不到你。”

“好啊,叔,我就在你们镇上买一套房怎么样?”

“热烈欢迎,哈哈,就住我家旁边,在河边建个别墅。”

“我才不要别墅呢,我就只要建你们家那样的房子就行,住着多温馨。”

“恩恩。”

“叔,你的铃声是怎么选的,那是闹钟的声音,被称为美梦的杀手,听的我肝颤,浑身只起鸡皮疙瘩。”

“哦,你这家伙,一看就经常睡懒觉,害怕听见闹铃声音。不过叔也觉得挺难听的,但是这铃声手机买来就这样,我自己又不会换,要不你帮叔换一下?”

李小默当然求之不得,赶紧问:“好啊,叔,你喜欢什么歌,给你设置一个闽南语的歌好不好?”

“你还会设置闽南语歌啊,太好了,快帮叔弄一下。”

“叔,你喜欢那首闽南语歌?”

“我想想,有一首歌,名字和谁唱的我都不知道,但很好听,我只会唱中间几句。短短仔的光阴,迫逍着少年时,求名利无了时 千金难买好人生 ,一杯酒两角银 三不五时嘛来凑阵,若要讲博感情 我是世界第一等。”

詹叔用浑厚的嗓音,短短的唱了这么几句,李小默就喊出了歌名:“这是世界第一等,伍佰唱的,叔,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还有你唱歌,也太好听了,我还想听。”

“你知道这首歌,那太好了,快帮叔设置一下。你就知道夸叔,叔就只会唱几首军歌,闽南语的也就会那么几首。”

“不行,我帮你设置的前提是,你过几天得跟我去ktv唱歌,我要好好听你唱。”

“你这滑头,唉,行,到时候再说,快帮叔设置。”

李小默如胜利将军般,从俘虏詹叔的手里接过了战利品,熟练的操作起来。李小默的手机是3g网络,他不想耗费詹叔的流量,就先在自己的手机上把歌曲下好,然后用软件剪辑,把最好听,也就是詹叔刚才唱的那一部分,截取下来,最后再用蓝牙传到詹叔的手机上,设置成功。詹叔接过手机,让李小默试着打了一下,听见手机里传出了自己喜欢的歌曲,就一直在反复播放,脸上笑意连连。

李小默也微笑着看着詹叔,还有一件事,李小默没有告诉他。他悄悄的帮詹叔定制了一首彩铃。这首彩铃是专门对应李小默手机号的,也就是说只有李小默给詹叔打电话的时候,才能听到这首歌。所以当詹叔从手机里听到《世界第一等》的时候,李小默却能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