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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修仙精分作大死/活在设定中的男人 / 曲时


☆、第二十四章

“这个青铜钟有什么特别的么?”

迷雾森林中,龙煜和龙骨围坐在篝火前,看着手中样貌平平的青铜钟,他实在不明白,这东西,怎么就值得了一粒九转回魂丹。

“啊,我也不知道,就是看着喜欢。”

“……”你开心就好。

两人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千百年未曾变过的迷雾笼罩着这片森林,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无形中,给人一种压力,心情,也逐渐变的低落。

然而,只要你仔细寻找,还是能在这一片迷雾之中,发现那零星散落的月光,星光。

人的一生,如同这片森林,有很多事情,是自己无法改变的,就像这迷雾,无法驱散,可是,只要你努力去寻找,去发现,月光会有,希望会有,既然阴霾驱散不掉,那我们就走出阴霾,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

龙煜转头看了一样龙骨,已经睡着了。

能在这样危险的地方睡的如此安心,也只有龙骨这个家伙了,话说……这小家伙,究竟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

伸手搂住龙骨的细腰,睡觉。

第二日清晨,龙骨是被舔醒。

“卧槽!龙煜你干嘛!?”一睁眼,龙骨就冲龙煜喊道,可是……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龙骨躺在篝火堆旁两米处的一颗大树底下,而龙煜,正在龙骨的对面五米处洗漱,而在龙骨身前五十厘米的地方,有一只半人高的狗正蹲坐在那里,哈着舌头,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正盯着龙骨。

……

“哪来的狗?”龙骨沉默了片刻后问道。

“不知道,一觉醒来,这狗就在了,不过,他似乎很喜欢你。”

说着,龙煜一道死亡视线射向了大狗,然而,并么什么卵用。

“额……”龙骨摸了摸大狗的头,看着它舒服的呜呜叫,眼睛都眯起来了,不由的笑了起来。

“我挺喜欢的,要不收作灵宠?”一把抱住大狗开始蹭,他对这类大型的犬科类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嗷~!

“→_→这狗似乎修为很低啊。”

“o(≧v≦)o~~没关系啦!我也不舍得它去打斗啊!”

“……你喜欢就好。”

“好!”

一道灵符拍到了大狗的头上,瞬间,血红的阵法出现在两人中间,龙骨滴了一滴血融入了阵法之中,那大狗,也咬破了舌尖滴了鲜血,阵法闪了两下,化作两道光芒融入了大狗好龙骨的体内“搞定!”

这是血契,灵宠和主人贡献生命,同生,不同死。

看着自己新鲜出炉的大狗灵宠,龙骨满足的笑了。

天知道,他这辈子,不,包括上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这类大型犬了。

这只大狗的体型有半人高,嗯……龙煜一半高。

有点像狼,又像狗,和哈士奇非常相似,那萌萌哒的眼神,简直戳进了龙骨的心窝里,哦~我的少女心~~~

“今天开始,你就叫……大哈!”

……

……

在场的一人一狗全都沉默了……

你开心就好……

收拾好东西,两人一狗继续走在前往摩罗山的路上。

一路上,龙煜都在暗中观察着……大哈。

凭他的直觉,这狗,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家伙。

与此同时,埋头走路,时不时撒着欢的到处跑的大哈,咧出了一个得逞的笑容。

“顺着这条路走,大约三天后,我们就能出迷雾森林,进入摩罗山的境内了。”

十天后,两人一狗终于来到了迷雾森林的边缘,只要出了森林,就是摩罗山了。

“嗯,先休息吧,三天后……”龙煜说着,握紧了双拳。

“放心,我会帮你的。”这孩子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说不得有他的一份功劳,能多帮帮就多帮帮吧。

“嗯……”谢谢你,龙骨,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陪着我,鼓励我,我一定,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我……我会让你幸福的……

所以,这两个家伙的脑电波完全没对上。

三天后,两人一狗出了迷雾森林。

“这就是摩罗山么?”

龙煜看着四周热闹的景象,有些不敢相信,魔修的地盘,竟然和道修那边没什么区别,不是说,魔修都是十恶不赦,嗜血凶残的家伙么?

到了魔修的地盘,龙骨自然要知会血河和自家二徒弟一声,免得出了岔子,阴沟里翻船,他现在可只有金丹中期的修为啊。

然而,就在龙煜打算拉着龙骨去找间客栈的时候,回头一看,龙骨不见了!

“龙骨!龙骨?!”

四处张望,寻找,没有丝毫的痕迹,而且……周围的行人,似乎完全没有看见自己!

不信邪的龙煜伸手去拉一个路过的行人,手……穿过去了!

与此同时,龙骨,也发现了问题,他发现,传讯玉简用不了了!

而且……周围也变得异常安静,龙煜……不见了……

“汪!汪!”

“大哈?”

接到了来自大哈的警示,龙骨瞬间进入备战状态,捆仙绳,水火锋齐出,死死的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飒飒”

“飒飒”

“飒飒飒飒……”

随着声音响起,周围的景色一变“迷雾森林?!”

是的,这里还是迷雾森林,头顶被迷雾笼罩的天空和四周的奇花异草充分的说明了这一切,他们根本就没有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