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2/2)理性讨论,谁哥最傻[综英美] / 陌宁宁宁

根毛?

简直是亚瑟这辈子听过的最险恶的威胁!

养弟弟真是太不容易了!

得学玩刀切鱼不说,还得随时随地充当暴力打手!

以前弟弟明明很乖的……最近是怎么了?心情不好吗?那就多去几个地方散散心!

如此想着,亚瑟又默默在旅□□程里加多了两个城市——大都会和中心城。

*

小丑确实无愧于他“致力于蝙蝠侠作对之哥谭头号疯子”的称号,相当不好对付。

尤其是对于亚瑟这种依靠武力值和直觉战斗,多于使用脑子的超英而言。

亚瑟没能在五分钟内解决掉小丑,十分钟内也没有。

更何况,亚瑟面对的还是把炸弹绑了人质身上,自己拿着遥控装置的小丑!

亚瑟简直无语凝噎!

他总算是知道小丑是靠什么跟蝙蝠侠斗了那么多年!

不要脸!

当时间进行到第十五分钟,而亚瑟还依旧因为小丑控制的一群被绑上了炸弹的人质而束手束脚时,奥姆的忍耐力终于达到极限。

他拿起三叉戟——与监狱里那张丑出境界的办公桌一样,也是来自他哥的礼物,令奥姆感到庆幸的是,三叉戟这种造型简洁的冷兵器并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哥发挥出糟糕审美的空间!——猛然投出,j-i,ng准命中被他哥逼的无处闪躲的小丑!

锵!

金属撞击的嗡鸣声在穹顶下回响。

三叉戟裹挟着巨大的力道穿透小丑的肩胛骨,将他带倒在地,尖端深深的没入地板。

小丑被奥姆的三叉戟牢牢的c-h-a在地板上,难以动弹。

奥姆满意的勾勾嘴角,姿态优雅的起身一跃,跳入战场中央,不偏不倚的踩到了小丑脸上。

这么丑的脸,也只配触碰他的鞋底!

以及,等下他就要去买新鞋!

奥姆拔出三叉戟,抵在小丑脖子上,只要多加一份力气,就能让小丑充分体会到血液从大动脉里奔流而出,在地面上绘制出艳丽的红色图案的感觉。

“you lose。”奥姆语气平静无波。

“喔——!”

达米安发出小小的惊叹声,看看踩脸小丑帅的一塌糊涂的奥姆,又看看忙着帮人质们解除炸弹、西装皱成一团的亚瑟,感慨道:

“没想到,奥姆王子竟然比海王厉害!”

迪克耸肩,“也不难理解,奥姆毕竟是王子,从小接受最高级别训练的那种。而且,他曾经还是奥姆王。想想看,海王曾经说过,他弟弟可以单戟匹鱼干掉一艘潜艇!”

达米安喃喃道:“但我一直以为,混血儿才是最木奉的……比如我!”

“嗯?”迪克挑眉,拒绝苟同,并在揍弟弟的边缘跃跃欲试。

这小子是哪门子混血了?

达米安理直气壮:“难道不是吗?混合了父亲和母亲的血统才有了我!”

迪克被熊弟弟气笑了。

谁特么不是混了父母双方的血!

达米安:“当然不一样,我混的可是父亲的血脉,我才是最木奉的那个罗宾!比你们都木奉!”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综了dc和复联,后面还会有卷福的加入,所以作者菌先稍微解释下私设的时间线~

dc时间点:电影版的荒原狼事件结束,大超已复活,正义联盟已经组队成功。大少已经单飞,常住布鲁德海文。小丑还活着,但二桶的悲剧已经发生。三少已经开始接手部分韦恩集团事务,达米安刚刚回到韦恩家。

复联时间点:灭霸事件已经结束,采用了作者菌另外一篇文(咳……小天使们千万记得别去看!写的……不好_(:з)∠)_)私设,灭霸没有成功拿到无限原石,洛基依旧活奔乱跳,复仇者们没有同伴逝去,依旧可以快乐的相亲相爱(*/w\*)。